张 瑞, 秦书生(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 辽宁 沈阳 110819)
马克思恩格斯很少直接论述公平正义,但不意味着他们对此没有关注。事实上,在他们的文本中蕴涵着丰富的公平正义思想,主要体现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以及对共产主义的展望当中。深刻挖掘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的公平正义思想,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思想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同所有理论创作一样,他们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吸取了以往思想家的理论精华,包括德国古典哲学、亚当·斯密的经济伦理学说以及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诸多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之上,经过深邃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公平正义观。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对德国古典哲学公平正义思想的批判和继承。德国古典哲学理论庞杂、学派林立。马克思恩格斯主要借鉴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公平正义思想。黑格尔指出:“正义思想、正义概念一下子就得到了承认,非正义的旧支柱不能对它作任何抵抗,因此正义思想现在就成了宪法的基础,今后一切都必须以此为根据。”[1]由于受阶级属性和时代局限性的制约,这种观点虽然深刻,但本质上属于唯心主义,是本末倒置的辩证法,没有认清公平正义的本质。而费尔巴哈却指出:“思维与存在的真正关系只是这样的:存在是主体,而思维是宾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