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世允,吴宝宁
(1.东北财经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2.东北财经大学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
素有“中国首善”之称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被卷入“诈捐门”,引发社会舆论和公众对慈善透明度的再一次强烈关注。事件缘起于2011年4月25日的《中国经营报》刊发一篇报道,称陈光标宣布2010年3亿元捐款的部分捐赠并未完全到位,并质疑陈光标假借慈善之名为自己获取商业利益。事发三天后,2011年中国慈善排行榜在北京揭晓,2010年捐赠10亿多元的企业家曹德旺获得“中国首善”称号,陈光标不但无缘此次排行榜,甚至连名字也未出现在榜单中。中国慈善排行榜相关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陈光标的部分捐赠行为采取的是现金、实物形式,核实困难,而陈光标本人也拿不出准确的票据证明,因此不便写入榜单,这与媒体质疑其慈善捐赠注水并无关系。对于外界的质疑,陈光标解释称自己喜欢直接发放现金——也就是外界称谓的“暴力慈善”,其理由就是目前有很多公益组织不够透明,他对这些组织不够信任,只能采取这种“抢眼”的方式[1]。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首善”曹德旺的慈善之举,2010年5月,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曹晖父子以个人名义,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向云南、贵州等五省区市的贫困家庭捐赠善款2亿元,这是国内迄今为止最大的单笔个人公益捐款。针对此笔捐款,曹德旺提出了苛刻的要求:要在半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且差错率不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善款的3%,远低于“行规”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