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英,卢 英,刘淑云,赵 珊
(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广西桂林54100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目前高校普遍开设的大学生必修课程之一。该课程基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本理论,以引领大学生适应大学新生活为起点,结合大学生遇到的典型问题,着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其教学目标不仅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注重理论知识向实践行为的转化;不仅重在解决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认知问题,更力求解决学生对其信奉和践行的问题。要真正实现这一教学目标,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使受教育者在形成正确认知的同时,能够自觉的将认知用作行动的指南。
“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完成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大学生切身体验相统一过程的重要环节。大学生通过参与实践活动进一步领会课堂理论学习的内容,将理论内化为自身稳定的品质,并作为指导个体日常行为的内心信念,从而真正实现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的全面提升。
大学阶段是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大学生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趋向成熟和稳定,这为其形成正确的认知和稳定的人格提供了基础条件。但是间接的知识学习、单纯的理论积累可能造成大学生知行脱节、表里不一的人格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