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子》:一部双重再现的叙述文本

2012-04-07 22:35崔彦飞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赖特生子存在主义

崔彦飞

(渭南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 英语系,陕西 渭南 714000)

一引言

《土生子》是黑人作家理查·赖特的代表作,它是一部经典的现实主义作品,这已经是一个学术界普遍接受的观点,小说最主要通过主人公托马斯·别格的遭遇,批判了19世纪30年代的美国的现实。但在细读文本时,我们又能感 觉到具有强烈的存在主义的色彩,关于这一点近几年来一些学者已经做了许多实践性的解读和阐释,比如童晓燕《对〈土生子〉中主人公形象的萨特式解读》的文章则从萨特的自由先于本质、自由选择等分析了主人公别格这一形象;谭跃越《存在主义视角下的〈土生子〉》就从萨特的存在主义阐释了《土生子》所蕴含的存在主义思想原则和存在主义文学特征;张慧《〈土生子〉中的存在主义与人道精神》,则从文本作者理查·赖特的切身经历探讨了小说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并且指出里边也体现了作者的人道主义精神,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学者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赘述。如果我们从文本的叙述角度上出发,从很大意义上来说,《土生子》是一部双重再现的叙述文本,它给我们再现了生活在当时美国社会下别格的可感的生活现实,但从别格个人存在的意识来看,它则是对客观存在的隐性表达,文本的这种双重叙述加大了批判力度,增强了文本的艺术感染力。

二现实主义原则下对别格可感生活的再现

现实主义作为一种创作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要求文学艺术真实地反映客观生活,它提倡冷静地观察和描绘客观现实,力求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所以现实主义作品重在通过再现,加深对所描述的客观现实的认识,因此现实主义笔触下的描述是可感可知的。

《土生子》就是一部这样的现实主义作品,它发表于1940年,故事定格在20世纪30年代左右,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就是讲青年黑人别格为白人道尔顿工作并失手杀死其女儿玛丽的事,但由于作者独具匠心的艺术表达,意味则显得尤为深长。首先从结构上看,文本分恐惧、逃跑和命运三大部分,生动再现了主人公托马斯·别格在种族主义歧视背景下的一系列生活画面,这三部分紧密联系,因果相继,互为诠释。简单些讲,“黑人一生下来就有罪”的命运,直接导致的是他们在白权社会下的恐惧感,而恐惧却又是文本中别格失手杀人的直接诱因,失手杀人后,逃跑是主人公别格唯一的选择,看起来从生到死命运都是注定了的。所以整部小说恐惧、逃跑和命运就成为了小说的关键词。

理查·赖特是描述现实的高手,他的描写深刻的反映了美国种族歧视的现实,尤其是对生活在白人社会中的,黑人别格的刻画,更是细致入微,使一个由于对美国白人社会恐惧,从而在白人社会中失语、唯唯诺诺的黑人形象跃然纸上。恐惧使别格不惜通过同自己的同伴打架,来破坏自己有预谋的对白人布鲁姆店铺的抢劫,因为黑人内部的抢劫,白人可能会视而不见,而对白人的抢劫可能后果不堪设想;恐惧使他觉得带了枪更安全一些。可见黑人对白人的恐惧深入到一种潜意识当中,最细腻的莫过于他第一次到白人道尔顿家里的描写了,“他怯生生地拉开院门的门闩,朝石级走去。他停住脚步,等人责问他。什么也没发生,他按了一下门铃,听见屋内丁零零响起来,不由得吓了一跳,或许他按得太重了?”小小的一个场景描写,可谓是把主人公当时的谨慎给惟妙惟肖的展现出来了,甚至连按门铃,都几乎乱了方寸;这样我们在后文的阅读中,也就非常的容易理解别格刚到道尔顿家里的草木皆兵的蹩脚的表现了,别格和道尔顿家人之间的对话,更是感觉到他如履薄冰,他结结巴巴地说,悄没声儿的、微弱的、低声的言语,更充分体现了别格的那种小心翼翼,低声下气的神态。在白人面前他只能畏畏缩缩,腼腼腆腆,悄没声儿地去消融自己。

再看“他站在那儿,稍稍弯着膝盖,微张着嘴,弯腰曲背,眼睛看东西也是浮光掠影的。他心里有数,在白人面前,他们就喜欢你这副摸样。”赖特的笔锋,可谓犀利,把这种歧视现实暴露的可是一览无余,“白人就喜欢这样”这是长时期的积习,黑人也就不得不那样,这是黑人受在白人主宰最直接的明证。赖特是再现现实的高手,对这种现实有形的描述文中处处可见。

事实上在白人眼里,相比黑人来说具有天然优势,不仅在于他们觉得令人低劣的黑肤色,更可怕的是他们在根本否定着黑人的智力,托马斯·别格的一系列灭尸、绑架信、逃跑等同白人周旋的设计,在白人看来根本就不可能出自一个黑人之手,因为黑人智力低下已经成为白权社会下一个默认的公理。所以美国杂志的报道:“我们在南方的人相信,北方鼓励黑人所受的教育已超过他们机体能够吸收的程度”,这样的语句,现在我们主张种族平等的几天,显得多么荒诞无力,然而正是这种荒诞在主导者美国白人的行动:大规模的黑人搜捕,各种案件的诽谤栽赃,都接袭而来,“在南区的一些敏感地区”已有数百个貌似别格·托马斯的黑人被捕,他们正在拘留审讯中,据报道,市内有好几百黑人雇员已被解雇。目前已有十几位女士指控别格强奸,这种荒诞是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真切再现,引导我们同他一起读,一起想,一起思考着那可感的现实,这样的叙述模式,真如西方的油画,逼真的描绘着人世间客观的枝枝叉叉。事实上文本除了现实主义原则下对别格可感生活的再现之外,还充斥着存在主义式的别格个人的意识叙述,而这种意识也恰恰是对现实的隐性表达。

三存在主义意识下对现实的隐性表达

存在主义是一个从揭示人的本真的存在来揭示存在物的存在结构的哲学流派,存在主义的各个代表人物所持观点,虽然差异很大,但都强调人的选择和存在的超越性,即:人总是不断地超越现在而面向未来,总是不断地设计、选择和创造自己,所以研究人的存在模式是其重要内容。别格的这种设计、选择和超越,最主要体现在他存在主义式的独白意识上,尤其是逃跑篇,被公认为最能体现存在主义叙述的文本,因为逃跑除了本身所指的行为外,更重要的是它是别格具有更强的独立存在的开始。首先别格对自己失手杀人所作出的必然的解释,就是存在式的,因为他想从意识层面,真正的对抗现实中的可怕堡垒,存在主义强调自由和存在是注定了的,而不是任何本质所赋予的,所以在别格看来他的行为是必然的,因为在可见的现实生活中不可为的事,在意识层面是有所为的,而这种有所为,我们事实上就是一种对客观的无奈、对现实隐性的表达再现。

他以前已经起过多次杀心,这是对白人社会深层意识的反抗,杀心本来就是个人意识意义上的流动,是潜意识下的一种存在。现实生活中黑人几乎没有选择,他们一无所有,而“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白人的)”,这可能是激起他对客观存在抵制,内心意识强烈的最深层次的根由。潜意识里对整个白人的恐惧和谋杀的行动,也是别格失手误杀玛丽的必然性的解释,所以“在他看来,他的犯罪看起来很自然,他觉得他这辈子的生活必然导致这样的结局,不,这不是偶然事故。只要一感觉到和一想到有朝一日他有可能公开宣布这事是他干的,一种可怕的自豪感便在他心中油然而生。”别格的这种自我剖析是他对自己心灵上和行为上超越的一种存在式的又一层次的肯定,因为存在主义本身他所注中的就是人的一种超越,所以“一种可怕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杀人后,对未来的筹划和缜密的设计,是存在式表达的又一范式。“杀人后他知道:她死了;她是白人;她是个女人;他杀死了她;他是黑人;他可能被捕;他不愿被捕;他要是被捕,他们就会杀死他,所以他得马上想出办法,”是啊,黑人杀死的是一个白种女人,这是一个在白人看来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行,短促的句识独白,事实上是客观现实窒息下的有力告白,也是他存在的开始,开始作为一个真正存在的人和白人社会进行周旋,所以导演了一系列的事件,真的是奇招设尽,筹划满腹,“他像一个重获生命的人,他现在想要试一试、尝一尝每样东西。看看它究竟是怎么回事,像一个久病初愈的人,他感觉到自己有种莫测高深的念头”,并且还想“现在谁能想到像他这么一个腼腆的黑孩子,竟会杀掉和烧掉有钱的白种姑娘呢”。

重获生命的人,那是同以前客观生活的决然断裂;谁能会想到他这么一个腼腆的黑孩子,竟会杀掉或烧掉有钱的白种姑娘呢,这是深层意识下对客观现实的重述,他不再是在现实生活中在白人面前唯唯诺诺、腼腼腆腆的别格了,他拥有了真正的自我,一次一次在超越着自己。终于东窗事发,玛丽的尸骨被发现后,他迅速选择离开,从此,他踏上了逃离之路,开始了另一种新的境遇。这是一种存在式的自由,是一种令别格踌躇满腹,充满设计选择的内心自由。

然而在白人控制的高效社会里,这种自由又显得多么短暂,在整个白权社会的如网的追捕中,很快就被抓到了。这就是别格的归宿,同前文充满种种设计的、选择的、奇招妙尽的别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始终缄口不言”,事实上在这样白人主宰的社会下,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这就是现实,无论你怎样挣脱都挣脱不掉的,这也是对麦克斯在为黑人别格的辩护中必定失败的最好铺垫,别格最终没逃脱上电椅的结局,因为如果别格杀人后激起的那种选择设计是某种存在的话,那么被投入监狱则是又一次甩进了现实当中,别格的逃跑的选择也就注定到此结束,但留给我们的却是在别格存在中的现实,因为所有的存在只是对现实隐性的表达,它仍然在昭示着现实。

《土生子》是理查赖特的最经典的反种族主义的作品,在黑人文学史上具有开拓性的意义,乔国强指出美国四十年代的黑人文学首先是以反抗的形式存在的,随着理查德·赖特的名著《土生子》的出版,这一特点豁然明朗了起来。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欧文·豪曾指出:“在《土生子》出版的那一天,美国文化就被永久地改变了”,黑人从汤姆叔叔顺从的形象过渡到了别格这样的一个斗士,这样的斗士从消融于美国白人社会的一个唯唯诺诺的黑人形象到具有独立意识的存在而来,这样的斗士来源于文本那现实主义可感的现实和那对隐性表达的意识,他的力量是巨大的,尽管通过文本我们不难发现,别格的斗争是孤独的,但他也必将会唤醒一些麻木沉沦在社会底层的黑人,正如存他的黑人伙伴吉姆对杰克的反诘:“可是,杰克,现在谁在惹麻烦呢?报上说,他们在全市到处揍我们。他们根本不在乎抓到的是哪个黑人。在他们看来我们都是狗!你得站起来跟这些人斗争。”这种反诘不仅是反诘,更是号召,这也许是赖特赋予黑人别格的特有意义吧。小说结尾又是一个对客观有形现实描述和隐性表达的一种双重叙述,“别格依旧紧攥着栅栏。接着他露出一个淡淡的、歪曲的苦笑。他听见远处当啷一声把门关上了,钢碰钢的声音响彻牢房” 这个情景化的结尾,把这种双重叙述推向了一个高潮,怎能不使我们在形象的想象的现实中体会那种苦涩的意识呢?

[1]童晓燕.对《土生子》的主人公形象的萨特式解读[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11,(4).

[2]谭跃越.存在主义视角下的《土生子》[J].沈阳大学学报,2010,(3).

[3]张慧.《土生子》中的存在主义及人道精神[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8,(6).

[4]乔国强.美国四十年代黑人文学[J].国外文学,1999,(3).

[5]理查德.赖特.土生子[M].施咸荣,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6]马新国.西方文论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7]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猜你喜欢
赖特生子存在主义
又到乡间
邻家球星
处暑
《归来》中的存在主义叙事
清明
世界
存在主义思想下《蝇王》与《鼠疫》的比较
荒诞世界的生存之道——《他们》的存在主义解读
如何让你不杀我
《在冰山里》的存在主义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