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勤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20世纪40年代,心理治疗大师Fankl(1962)将生命意义从哲学领域带进了心理学研究领域。他确信人类需要生命意义和追寻意义的动机,人会不断地去寻找和实践生活使命,发现生命意义和目的。
1.生命意义的内涵。
Fankl(1963)认为生命意义因人而异,因时而变,是个体对某一特定时间内的生命中的目标的认识和追求,是特定的时间里感受到的特定的意义。
Crumbauge(1973)将生命意义定位为一种能够给予个体方向感和价值感的目标。
Baumeister(1991)提出了四种不同意义的需要(目的的需要、公平的需求、效能感的需要和自我价值的需求),认为生命意义是理解生命意味着什么或者生命的含义是什么,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会让人觉得有意义。
宋秋蓉(1992)认为生命意义是一种能够赋予我们个体存在有方向感和价值感的目标,并借此目标可获得一种身为有价值任务的认同感。
Reker(2000)认为生命意义是一个多维度结构的概念,其组成包含顺序感、连续感和目的感的组织情况,对于有价值目标的追寻与实现,以及伴随而来的成就感。
尽管许多学者对生命意义的定义不尽相同,但他们普遍都认为生命意义包括生命存在的价值和生命最终要达到的目标两个方面。由以上各学者所提出的生命意义定义可知,生命意义是个体对自己存在目的和价值的感知。生命意义所包含的内容之广泛,可以说是个体对于生命存在的理解,并且在探寻这种理解的过程中个体所体会到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