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2012-04-10 10:40樊东婷
海河水利 2012年3期
关键词:承包方承包商工期

樊东婷,陆 婷

(1.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天津 300170;2.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065)

1 工程简介

本工程施工内容为在吹填土上进行软基加固(真空预压)处理,施工工艺为:土工织物、荆笆等铺设→吹填黑砂→排水板打设→排水板管连接、密封膜铺设→抽真空。总面积约26.8 万m2,合同工期为2009年3月25日—2009年11月15日,合同价款约4 000 万元(固定单价合同)。

2 工程索赔产生的背景及索赔处理结果

2.1 主要背景

在工程进行到抽真空阶段时,业主发现,由于在前期规划时缺乏相关资料,对吹填土沉降量考虑不足,经真空预压处理后的土地高程将无法满足用地方的要求。于是业主决定对原有的施工方案进行变更,与设计单位协商后,变更方案如下:抽真空末期由承包方在加固区进行吹填黑砂联合堆载,计划吹填黑砂联合堆载平均厚度为1.0 m 左右,以确保达到5.2 m 的交地高程。承包方接到变更指令后,立即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调整及测算,将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及报价以工程业务联系单的形式上报设计方、监理方以及业主方,各方均对施工方案及报价进行签字认可,同时业主批示,承包方在进行该项费用索赔时,吹填黑砂量的计算应以工程验收实测黑砂的平均厚度为准。2010年1月20日,承包方完成联合堆载施工,工程竣工。承包方随即组织各方进行吹填黑砂工程量验收的布设测量,并进行工程验收。测量结果为:实际吹填黑砂平均厚度为0.981 m,高程满足5.2 m 的要求。业主对这一数据签字表示认可,该工程通过验收。按此计算,仅黑砂一项便增加费用1 029 万元。

在业主认可测量结果并进行工程验收后,由于增加吹填黑砂联合堆载施工,导致工期拖延、费用增加,承包方提交工期及费用索赔申请,业主对工期及费用索赔均签字认可。随即承包方上报工程竣工报告及结算资料,业主对于承包方提出的结算价格没有任何修改意见,但由于用地方未能及时对场地进行验收、也未对业主进行工程结算,因此业主只得搁置本工程的结算工作。直至2010年9月,用地方即将进入场地施工、准备对场地进行验收时,业主才开始对本工程进行结算。

2010年9月业主对工程局部几个点又进行了一次复测,发现此次测量结果与2010年1月验收测量时的测量结果差距较大。经研究,认为吹填后黑砂缓慢沉降以及冬春两季大风天气产生的风损是造成两次测量结果偏差较大的原因。但围绕两次测量结果应以哪个数据作为费用索赔依据,双方产生了争议。业主方认为虽然高程达到5.2 m 的交地高程,但发生沉降和风损,给业主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用地方也是按照黑砂量对业主方进行结算);工程尚在保修期内,但由于用地方即将进入场地施工,补吹黑砂已经不可能,那么沉降和风损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方承担,费用索赔应以本次测量为准,要求承包方重新提交费用索赔申请,原费用索赔作废,同时工程结算额应调减相应数额。承包方对业主的决定提出了异议,理由为:不仅合同专业条款和保修协议书中没有涉及,变更时的几方洽谈以及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和报价中也均无“承包商在施工中需要考虑发生沉降和风损”的约定,合同条款中只规定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要保证5.2 m 的交地高程,虽然由于沉降和风损,高程有一定的损失,但依然符合5.2 m 的要求,说明承包方施工无质量问题。既然业主曾批示黑砂量以工程验收时的黑砂平均厚度为准、又在2010年1月竣工验收时已经签字认可当时的测量结果、且当时提交的工期、费用索赔申请已获批准,那么就应将2010年1月的测量结果作为费用索赔依据并按承包方上报的结算价格进行结算。

2.2 工程索赔处理结果

争议产生后,费用索赔金额始终不能确定,由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每月工程款支付应付额的80%,待工程结算后支付到结算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保修金在结算期满一年后返还。结算工作一旦搁置,便意味着有900 多万元的工程款不能按期及时支付,将对承包方的资金链造成一定影响。经过与业主的几次协商谈判后,业主提出双方各让一步: 在2010年1月测量结果的基础上扣减5 cm黑砂厚度(即0.931 m),承包方以此结果作为费用索赔依据; 而业主方将对承包方的工期索赔等方面进行适当照顾。承包方经权衡,考虑到当务之急是尽快回笼资金,于是表示认可。最终承包方按调减后的黑砂厚度重新上报费用索赔,计算最终增加的黑砂费用为977 万元,比调减前的黑砂费用减少了52 万元。

3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3.1 索赔依据的确定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的通用条款规定,“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在本案例中,变更指令发出后,承包方在第一时间对变更进行响应,重新修改了施工方案;由于原合同中无吹填黑砂联合堆载一项,经过询价后也将调整后的报价上报监理及业主,得到各方的书面认可;这也为工程竣工后的工期及费用索赔留下了文字上的依据。

根据合同协议书中的规定,“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案例中,承包方根据变更调整后的报价获得了业主的书面认可,那么理应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事实上,在费用索赔中,承包方计算的黑砂费用正是以此报价中黑砂单价为依据计算得出的,业主方对此单价也并无异议。

3.2 索赔争论的解决

根据合同专业条款中的规定,“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调解不成时采取向合同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在本案例中,发生争议后,双方一直尽力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没有采取主管部门调解及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3.3 索赔技巧的选择

因为索赔谈判是承包商要求业主承认自己的索赔,承包商处于不利的地位,承包商尤其要头脑冷静,力争友好解决索赔争端。如果遇到争端不能理智协商讨论问题,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就会悬而未决,使谈判旷日持久,这是最不利索赔问题解决的。因此,本案例中,按照合同条款,产生争议时承包方可以请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包方考虑到采取诉讼的方式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及精力,结果可能还未必令人满意;而如果接受业主的条件,虽然黑砂量上有一定的损失,但承包方可以尽快回笼资金,权衡之下,还是接受业主的条件更加合适一些。

4 结语

本案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并非某项变更应不应该索赔,而是费用索赔如何计算、沉降和风损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专业条款、保修协议书、变更时的双方洽商以及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和报价中均没有涉及这一问题,因此双方产生了争议。一般工程变更都较为突然,在双方洽商以及重新制订施工方案的过程中,一些细节问题往往会被忽略,成为隐患。一旦在后期索赔中涉及到了这些细节,便会造成双方的争议。因此发生变更后,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应尽可能多地考虑变更中的每一个细节,降低因细节问题产生争议的概率。本案例中,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双方都是初次接触吹填黑砂联合堆载,缺乏相关经验,因此对沉降和风损的因素考虑不周,在后期索赔时产生了争议。由此凡是涉及吹填黑砂的工程,无论是工程变更项目还是合同内项目,业主都要求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沉降及风损因素,再无此类纠纷。

同时,发生索赔争议时,应多协商谈判,尽量不采取诉讼解决的方式。本案例中,承包方刚刚进入该地区施工,与业主还要进行长期合作,有必要同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因此一直坚持采取协商谈判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并且承包方也考虑 到业主的难处,替业主承担了一部分经济损失。虽然就本案例而言,在黑砂量方面承包方有52 万元的损失,但业主在本工程的工期索赔以及施工中承包方同其他施工单位产生的边界纠纷方面给予承包方一定程度的照顾,也减轻了在黑砂上的损失。最关键的是,工程结算工作得以继续进行,承包方可以收回被占用资金。因此,在需要与业主进行长期合作的前提下,产生索赔争议时,作为承包商应判断,双方是否都可以作出部分让步;如果索赔不成功或者作出一定让步,产生的损失是否能够承受、这些损失是否值得采取诉讼的方式来弥补; 如果承包商在某项索赔中遭受损失,业主是否可以在其他项目中予以适当照顾。如果损失可以承受,不妨将目光放长远,不只看重眼前一时的得失,也应站在业主的角度,换位思考,尽量采取协商谈判的方式解决。既要据理力争,坚持原则,也要适当让步,机动灵活。

猜你喜欢
承包方承包商工期
EPC总承包模式下建筑工程管理创新研究
2018中国承包商80强和工程设计企业60强揭晓
文化旅游综合体总承包方设计管理案例分析
PBC模式 养护管理机构与承包商的“双赢”
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行使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网络工期优化
工期
承包方能请求返还弃耕抛荒的承包地吗
基于最小工期的施工分包商选择方法
承包商如何做好FIDIC建造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