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2011年,全市散装水泥工作在省散办和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奋进,真抓实干,立足岗位,立足实际,认真履行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行政管理,规范行政征收,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1年,全市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60.8万吨,与上年相比增加30.3万吨,近翻了一番。实现散装率36.9%,增长13.26个百分点,创历年最好成绩。实现预拌混凝土供应1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50%。创综合经济效益2904万元。
按照国家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部署,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是我市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从加强法制学习入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黑龙江省规范行政处罚法监督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一是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现行政策进行修改调整,重新修订《黑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为城市“禁现”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加大行政征收执法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拒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行为依法查处。2011年,强制执行案件数量11宗,执行标的10万余元。三是采取信息引导。针对全市散装水泥新兴行业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向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发布《2011年黑河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规范了水泥和混凝土行业。通过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提高了散装水泥从业人员的依法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