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登记制度的民间借贷阳光化路径探析

2012-04-29 17:09:29刘海应蒲舟军王含笑
上海金融 2012年6期

刘海应 蒲舟军 王含笑

摘要:民间借贷在我国的存在有着很深的社会基础和积极意义。民间借贷的合理化发展有利于打破我国长期以来由金融机构垄断的信贷市场格局,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体系的形成。但目前,民间借贷在运行中还存在着较多问题,以建立登记制度为突破口,以激励和约束并存的规范机制为导向,使民间借贷阳光化,步入正规监管体系中。是可行的制度选择。

关键词:民间借贷;阳光化;登记制度

JEL分类号:K23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6-0108-03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正规金融而言,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正规金融尚不能百分之百满足社会需求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历史性、合理性和必然性。

作为一种传统的借贷方式,中国的民间借贷长期活跃于城乡之间,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据中金公司《中国民间借贷分析》估算,2011年中期我国民间借贷余额达到3.8万亿元,同比增长38%,约占中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的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银行信贷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为中小企业或个人提供了资金融通。但同时由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利率高企、运行不规范、监管真空等多重因素影响,民间借贷经营风险逐步积聚,借贷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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