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琳,余 莉,李 正,郭义强,吴海燕,崔晓寰
(1.中国地质大学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北京10083;2.国土资源部 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35;3.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石家庄050061;4.北京地亿时代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北京100089;5.北京岩土工程勘察院,北京100083;6.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100029)
土地整理是人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措施,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1]。我国的土地整理从20世纪90年代正式提出并运作,十多年来,土地整理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土地收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近年来国家每年投入近千亿元用于土地整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随着土地整理的全面推进,土地整理效益是否得到全面发挥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学者的关注。土地整理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也是对土地权属的再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3-4]。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就是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调整用地结构,增加土地可利用面积,归并零散地块;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等[5]。因此,土地整理项目能否产生预期效益,经济、社会和景观生态效益是否显著,都表明了开展土地整理效益评价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近年来,专家学者对土地整理效益评价研究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王瑷玲、覃事娅、李金成等学者运用AHP、模糊综合评价等方法分别对山东省、广东省和湖南省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综合效益评价研究[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