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犇,宋艳伟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1)
随着货币化程度的提高,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作用日益增强。然而信贷资源的配置方面存在严重扭曲,我国信贷资源配置既没有体现效率原则,也没有体现公平原则。目前,我国信贷市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仍旧较低,要适应我国后改革时代经济发展对资金配置的更高要求,如何提高资金使用中的市场化程度,就成为当前我国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转轨经济体运行更多是建立在等级权力而不是市场基础之上,经济运行成果大多源自于政治激励(Kornai,1992)[1]。延续Kornai的思路,将政治因素纳入我国信贷资源配置决定的研究中是更有解释力的。然而若割裂地方政府的因素分析政治激励对信贷资源配置问题是欠缺的。因为,在我国特定的制度变迁路径中,分权制下的地方政府不是简单的中央政府行政隶属分支,在一定层面上是我国改革重要的引导力量,并曾一度成为“第一行动集团”,扮演制度创新的主角。随着放权让利改革战略和财政分灶吃饭体制的推行,地方政府具有了独立的行为目标和行为模式,从而在向市场经济的渐进过渡中扮演着主动谋取潜在制度净收益的“第一行动集团”。并且在我国处于转轨时期,市场化不高,政府主导导致市场配置的扭曲中很多是由于地方政府的因素形成的。同样对于信贷资源的配置,地方政府行为因素是具有强大解释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