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 敏
(岳阳市中医院药剂科,湖南 岳阳 414000)
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往往需要长期住院治疗,如何选择合理的药物品种及合适的药物剂量,在实现理想疗效的同时降低治疗医疗成本一直是临床医师所关注的重要问题[1]。为了解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用药情况,以便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笔者对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我院住院治疗时间>3个月的200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用药情况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本组共200例,男142例,女58例,年龄26~66岁,平均43岁;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诊断标准[2],且无其他严重躯体疾病。病程1.5~8年,平均2.5年;文化程度:小学28例,初中98例,高中及中专64例,大专及以上10例。住院时间>3个月,住院期间单一用药148例(74.00%),所用药物依次为氯氮平59例(29.50%)、氯丙嗪40例(20.00%)、利培酮24例(12.00%)、奋乃静12例(6.00%)、氟哌啶醇8例(4.00%)、舒必利5例(2.50%),联合用药52例(26.00%),用药频率依次为氯氮平、舒必利、氯丙嗪、利培酮等四种药。将所有患者按用药成本分为高成本组(n=81)和低成本组(n=119)两组,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病情及病程等基本资料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逐日记录所有患者的药物成本(包括抗精神病药物、对抗不良反应用药和辅助治疗用药),以7.00元/d作为药物平均成本分界点,将成本≥7.00元/d的患者列入高成本组(n=81),将成本<7.00元/d的患者列入低成本组(n=119),比较两组的临床疗效。
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进行疗效评定[3],其内容主要包括:阳性因子、阴性因子、一般精神病理因子、反应缺乏因子、思维障碍因子、激活性因子、偏执因子、抑郁因子等8项,由专人对患者的各因子及总分进行评定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