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刚,朱 凯,陶 李
(1.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上海200433;2.上海财经大学 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上海200433;3.宁波工程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 宁波315211)
自Miller和Modigliani(1961)以来,税收成本在公司股利政策中的作用一直是理论研究和政策讨论的重要内容。在股利税收成本不菲的情形下,上市公司为何仍选择支付股利给投资者,目前仍然是理论研究的焦点。
作为新兴的资本市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无论是中小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相对较低的持股比例使得决策影响力较弱,难以对控股股东形成有效制衡。黄娟娟等(2007)研究认为,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主要是为了迎合大股东的需求,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常被忽视。高额的现金股利甚至成为大股东利益转移的方式(La Porta等,2000;陈信元等,2003)。但是公司毕竟以现金股利的形式回吐出更多的自由现金流,降低了公司的代理成本,从而有助于增加公司价值(Jensen,1986;谢军,2006)。作为控股股东,也必须考虑其获得现金股利的税收成本。Morck等(2005)指出,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税法对公司间股利支付的双重课税降低了公司采用金字塔结构的动机,导致了美国公司组织结构的改变。Desai等(2007)、曾亚敏等(2008)均发现,税收降低了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私利价值。
与已有研究不同,本文以控股股东的税收特征为基础,探讨了控股股东现金红利税收成本差异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决策的影响,提供了证据证实,税收成本是影响控股股东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