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系列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2012-07-27 02:22高瑞鑫刘彬彬杨乐超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2年7期
关键词:通信协议深圳市公交

高瑞鑫 刘彬彬 杨乐超

1 工作背景

城市公交作为一种可有效缓解道路交通压力、集约优化运力资源配置的传统客运方式,是综合交通运行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的领域。近年来,我国城市普遍实施了较大规模的公交系统改造和新建,对于引导低碳出行、提升运力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公交车辆增多、线路延长、车次渐密,公交企业的日常运营产生了新的困难,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督面临着新的挑战。国外先进城市的经验表明,构建公交智能调度系统,是提高公交企业调度管理效率,提升公交行业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能依托安装在公交车辆上的车载终端设备和集成于公交企业内的远程调度平台,通过终端设备与调度平台的信息交互,实现对设备、人员、车辆、线路等关键要素的实时、动态管理。然而,由于目前国家、行业、地方层面尚未发布针对性的可参照技术标准,已进入高速发展期的公交调度相关系统集成、终端生产企业多呈现出无序竞争状态,表现为技术路线各异、产品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价格跨度巨大等,严重阻碍这一新兴产业的良性发展,也直接制约着各地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的规划建设进程。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在城市公交的技术应用、服务示范和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多年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立足深圳本地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优势,面向全市交通运输规划的总体需求,在全国率先启动公交智能调度系统标准化研究,通过制定先进、适用的专项技术标准服务于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实体建设,无疑是促进深圳交通运输事业新一轮科学发展的正确选择。

2 任务来源

2009年,大部制改革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研究设立智能交通处,为全市智能交通规划建设的统筹管理赋予了职能权限;组织成立深圳市智能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智能交通标准化事务的协调推进提供了机构保障。同年,按照“系统规划、标准先行”的思路,优先确定为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研制技术标准并给予基础课题类专项资助。同期,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智能交通中心和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联合向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提交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经批复《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车载调度终端》、《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平台规范》、《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通信协议》共3份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获得正式立项。

3 遵循原则

考虑标准化对象为处于技术发展和产品更迭特征明显的智能交通领域,标准化成果支撑后续实体建设的应用导向性,本系列标准研制注重遵循了以下原则:

(1)以《交通信息资源管理指导意见》、《交通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为工作指导,遵循客观、开放、实操的原则;

(2)以 GB/T 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DB44/T 578—2009《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为参照基础,把握吸收、融合、完善的原则;

(3)以公交企业运营实际和公交行业监管要素为研究依托,以技术、产品、市场现状及趋势为制定依据,体现借鉴、总结、创新的原则。

遵循上述原则研制技术标准,努力确保核心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前瞻性和适用性,涉及对象的功能和性能先进、兼容性和扩展性,实施效果的终端与平台配合、数据和资源共享。

4 研制过程

在系列标准研制过程中创新实践了若干工作方法:通过成立课题组、聘请咨询组、组建专家组,获得组织保障;通过搜集智能交通及交通信息化领域相关国内外标准、论文文献、产品及技术资料,积累内容基础;通过调研行政主管部门、公交运营企业、设备系统厂商、中立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吸取需求要点;通过召开面向标准的条款研讨会、技术鉴定会、专题协调会,充实意见征询。标准研制集中体现为研究、论证、修改、完善的循环活动,实际操作则与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制修订流程要求保持一致,并表现为两个显性过程:申报立项→组织草拟→征求意见→组织审定→批准发布的工作过程,工作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讨论稿→送审稿→报批稿的稿件过程。

5 标准内容

5.1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系列标准

深圳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系列标准包括SZDB/Z 30—2010《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车载调度终端》、SZDB/Z 35—2011《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平台规范》和SZDB/Z 36—2011《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通信协议》,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深圳市智能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智能交通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起草。系列标准的总体布局经规划论证阶段多方研究得出,技术内容涵盖车载终端设备、系统应用平台和通信传输数据三个专述类别,通过紧扣系统建设的关键环节,满足基于终端数据的企业调度管理和基于平台数据的行业监督管理双重需求(如图1)。本系列标准作为引导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实体建设的重要基础,可为硬件对接、数据交互和资源共享等提供直接依据。

图1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系列标准构成图

5.2 SZDB/Z 30—2010《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车载调度终端》

5.2.1 主体结构

SZDB/Z 30—2010《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车载调度终端》规定了深圳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车载调度终端的术语和定义(第3章)、缩略语(第4章)、要求(第5章)、试验方法(第6章)、安装(第7章)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第8章)。其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参照国家标准GB/T 19056—2003《汽车行驶记录仪》和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578—2009《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的实际需求确定。

5.2.2 核心内容

第5章“要求”占据了标准文本的较大篇幅,也是标准研制成果的核心内容,包括结构和外观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全要求、电磁兼容性、可靠性和防护性。“要求”立足体现模块化设计思路,注重规范硬件可扩展性,创新性提出“主机—外设(基本外设、扩展外设)—接口(基本接口、预留接口)”的组成形式,适应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应用需求,避免因技术进步和需求新增带来的被动淘汰与重复投资。主要条款包括:

(1)结构和外观要求:组成、主机、存储器、人机交互终端、摄像机和外观;

(2)功能要求:一般要求、信息的采集、存储和传输、信息处理和报警、人机交互、信息发布、管理与控制;

(3)性能要求:卫星定位模块、通信传输模块、电气性能;

(4)数据通信协议:无线通信协议、有线通信协议;

(5)安全要求:设备安全性、信息安全性;

(6)环境适应性:气候环境适应性、机械环境适应性;

(7)电磁兼容性: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瞬态抗扰度。

(8)可靠性;

(9)防护性。

标准包含3个规范性附录(数据接口、无线通信协议、有线通信协议)和1个资料性附录(安装规范)。附录A为数据接口,给出VDT与基本外设和扩展外设的接口要求;附录B为安装规范,规定了设备安装时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要求;附录C为无线通信协议,规定了公交车辆智能调度系统车载调度终端与信息中心之间进行数据传输和数据交换的编码规则、数据结构等;附录D为有线通信协议,规定了车载调度终端与扩展外设之间进行数据传输和数据交换的编码规则、数据结构等。

5.3 SZDB/Z 35—2011《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平台规范》

5.3.1 主体结构

SZDB/Z 35—2011《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平台规范》规定了深圳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智能调度平台的术语和定义(第3章)、缩略语(第4章)、性能要求(第5章)、功能要求(第6章),适用于各公交营运企业规划建设的智能调度平台。标准参照DB44/T 770—2010《重点监管车辆监控平台基本功能要求》,结合深圳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实际需求制定,对于智能调度平台所关联或附加的其他功能及内容由公交营运企业根据需要自行规定,标准不作限定。

5.3.2 核心内容

第5章“性能要求”和第6章“功能要求”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性能要求针对公交调度平台建设的软硬件技术指标提出,具体包括:

(1)平台容量;

(2)响应时间;

(3)实时转发频率;

(4)平均无故障时间;

(5)原始数据保存时间;

(6)数据接口;

(7)系统开放性。

功能要求针对公交调度平台的主要应用功能提出,具体包括:

(1)基础信息管理功能;

(2)计划排班管理功能;

(3)实时调度管理功能;

(4)运行监控管理功能;

(5)应急管理功能;

(6)查询统计管理功能;

(7)票务管理功能;

(8)辅助决策管理功能;

(9)运营保障管理功能;

(10)系统管理功能。

标准包含1个资料性附录(平台功能架构图)和1个规范性附录(基础信息定义)。附录A为平台功能架构图,利用图示方便标准使用者更加容易理解标准内容;附录B为基础信息定义,对平台涉及的主要基础信息的内容构成进行了列项明确。

5.4 SZDB/Z 36—2011《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通信协议》

5.4.1 主体结构

SZDB/Z 36—2011《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通信协议》规定了深圳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通信协议的术语和定义(第3章)、缩略语(第4章)、数据类型(第5章)、编码规则(第6章)、命令字(第7章)、数据传输约定(第8章)和数据交换内容(第9章),适用于公交企业智能调度平台与公交行业管理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交换。标准参照DB44/T 769—2010《重点监管车辆监控平台数据接口规范》的要求,并按照公交智能调度系统中数据传输内容的实际情况制定。

5.4.2 核心内容

第8章“数据传输约定”和第9章“数据交换内容”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数据传输约定针对企业调度平台与行业监管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流程提出,包括基本约定(8.1)和附加约定(8.2):数据交换内容是企业调度平台与行业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交换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包括基础数据(9.1)和信息实体(9.2),其中信息实体涉及各类型共计23个通用数据体,分别为:

(1)卫星定位信息;

(2)到离站信息;

(3)进出场信息;

(4)营运状态信息;

(5)异常状态信息;

(6)图片信息;

(7)音视频信息等。

6 实施展望

随着2011年4月1日SZDB/Z 35—2011和SZDB/Z 36—2011正式实施,与2010年9月1日先行实施的SZDB/Z 30—2010共同构筑起指导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实体建设的技术依据,成为深圳未来一段时期内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的基础性文件。借助先导性的标准化工作,目前系列标准已经在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引导政府公共投资、促进数据统一共享等多个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创造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作为深圳智能交通标准化领域首个运作项目,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系列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也成为政府部门依托标准研制服务实体建设的典型范例加以学习和推广。这些成果和实践不仅对于深圳一个城市的公交智能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更可作为一种可借鉴的既有经验为全国其他城市的公交调度系统建设提供巨大推力,为我国公交事业的新一轮发展做出标准化工作的独特贡献。

[1]SZDB/Z 30—2010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车载调度终端

[2]SZDB/Z 35—2011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平台规范

[3]SZDB/Z 36—2011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通信协议

[4]高瑞鑫.公交智能化建设的标准化策略及路径研究[C].《中国标准化》专刊-第八届中国标准化论坛暨中国校车杯全国标准化优秀论文选集,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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