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
近日,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地震局有关专家对其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活动最强烈、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1976年唐山大地震之后,我们在总结抗震救灾经验基础上开展了地震应急对策研究,1988年开始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开展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1991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内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这是我国第一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996年、2000年、2005年分别进行了3次修订。
此次颁布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是第4次修订,与前几次修订相比有以下几方面背景。首先,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中“一案三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制定了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是2007年、2008年相继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新的形势对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在地震应急预案得到贯彻落实。其次,自上次预案实施以来,我国先后发生多次地震,特别是发生了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对原预案直接、全面的检验,国外也发生多次重大地震灾害,启示十分深刻,经验尤为宝贵,这是前几次修订时不曾遇到的。第三,2005年以后,我国全面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预案的制定工作,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理论、技术研究得到快速发展,为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