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青林[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北京 100048]
⊙杨 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上海 201209]
作为近代中国著名的思想家和文学家,龚自珍的诗文具有鲜明的个性和批判精神,他提出的“面目也完”说,不仅具有丰富的诗学内涵,而且有着明确的人格诉求,体现了近代知识分子在民族危机中的内心世界和人文精神。
龚自珍在《书汤海秋诗集后》中云“:人以诗名,诗尤以人名。唐大家若李、杜、韩及昌谷、玉;及宋、元,眉山、涪陵、遗山,当代吴娄东,皆诗与人为一,人外无诗,诗外无人,其面目也完。”从诗学理论的角度看,这里是说诗歌的风格与诗人的个性应完全一致。可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说诗人的个性品格决定了诗的风格,即所谓“诗品出于人品”;二是说诗歌的风格,也能显现诗人的个性品格,即“人品现于诗品”。对诗人来说“,面目”是指其情感个性特征,对诗歌而言,指其所呈现的整体艺术风格。至于“完”,龚氏认为“何以谓之完也?海秋心迹尽在是,所欲言者在是,不欲言而卒不能不言在是,所不欲言而竟不言,于所不言求其言亦在是。要不肯他人之言以为己言,任举一篇,无论识与不识,曰:此汤益阳之诗”。“心迹”是指真实自然的心理状态,包括人的情感、思想、意识等诸多活动。“言”就是表达,能够完整地把自己的心理活动真实地表达出来,或还原为外在的物质活动,使得人的外在的言语行为和人内在的心理活动完全一致,以至于能互相发见,即是“完”。
细析之,龚氏的“完”内蕴了以下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