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小说中的晚明社会

2012-08-15 00:49:00方志远
博览群书 2012年4期

○方志远

明代是中国古代白话小说的发生和成熟期,作品数量甚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直接反映当时社会生活的“世情小说”。代表作品有长篇章回小说《金瓶梅》和短篇拟话本小说“三言二拍”等,它们都产生于晚明时代。相对于官方史料、士人文集,文学作品特别是小说更能从本质上反映时代的精神。我们从晚明白话小说中看到的晚明,特别是晚明的城市社会,从本质上说是一个金钱的社会、权势的社会、情欲的社会。

金钱的社会:社会财富成为衡量人们价值的重要标准

晚明是一个金钱的社会,有钱几乎可以做成任何事情,为“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格言作出了最好的注脚。

首先,有了金钱可以买到身份、买到官位。明朝自景泰年间开纳粟入监之例,至嘉靖、万历时,纳粟生在国子监中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有了国子生的身份,不仅可免家中二丁差役,更有了直接与朝廷命官对话、结识权贵的资格,还为经商牟利、科举入仕或参充吏职、转补官缺提供了方便。在《醒世恒言》卷29中,北直隶浚县的才士卢柟敢于傲视官长、横行乡里,不仅仅是因为能写几首歪诗、作几篇陋文,也不仅仅是因为家中广有田地,还因为有一个国子监监生的身份。虽然这个身份也是捐纳而得,却使他能够结交天下名士、打通各层关节。

《警世通言》卷31叙赵春儿重旺曹家庄,但其前提条件是老财主生前已为败家子曹可成捐了监生的身份,而作为妻子的赵春儿又暗中为丈夫的入仕准备了千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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