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鹏
(吉林农业大学军体教研部,吉林长春 130018)
◂体育人文社会学
种生命与类生命:论运动员的生命价值开发
于 鹏
(吉林农业大学军体教研部,吉林长春 130018)
依据人的生命是由先天性的种生命和后天通过教育开发的类生命组成的研究成果,剖析当下国内的运动训练。认为忽视与教育结合,过度地开发运动员的种生命,忽略对其类生命培育的问题,是造成当下竞技“弱势群体”和“审美疲劳”增多的症结所在;提出“竞教结合”,全面开发运动员的种生命与类生命,对于转变国家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种生命;类生命;竞技
当今,国内竞技体育虽然成绩斐然,但“审美疲劳”和“弱势群体”增多,降低了它的认同度和影响力。究其原因是在运动训练中,过度地关注开发运动员先天的“种生命”,忽略对其后天“类生命”的培育。这是造成国内部分体育“明星”竞技能力有余,但生存能力低下,从而导致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师徒反目事件屡禁不止,以及才力、邹春兰、艾冬梅、张尚武等弱势群体不断增多的症结所在。因此,研究生命与竞技的问题,对于全面开发运动员的生命,促进其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对运动员生命尊重的表现,也是转变国家竞技体育发展方式的需要。
何谓生命?生物学关注的是生命的自然性,认为“生命是由核酸、蛋白质大分子组成的、以细胞为单位的复合体系的存在方式”[1]。哲学界关注生命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认为人的生命是由种生命和类生命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