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海军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南郑州450053)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由低级到高级主要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等不同层次。国内学者更倾向于将管理对象的需要区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近年来,公安管理理论和实践都强调依据民警的不同需要层次或性质开展针对性激励,意在更有效地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以基层公安民警为主要对象的激励体制和机制建设也不断发展加强,考核激励、奖惩激励、职务升降激励、警衔晋升激励……种种激励方式方法正日益建立健全。基层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从一个侧面促进了“抓队伍、促业务”的公安管理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高风险的职业特点、超负荷的工作量、从严治警的高标准等,也在不断增加基层公安民警的身心负担和工作压力,而经济收入的有限性、工作对象甚至领导和家人的误解等又加剧着民警的心理反差。有些民警表现出对自己的职业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爱岗敬业精神淡化、思想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本文借鉴“双因素理论”,具体说明公安管理者既要重视运用“保健因素”,消除民警对工作的“不满意”,更要重视运用“激励因素”,增加民警对工作的“满意度”,充分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20世纪50年代末期,赫茨伯格和他的助手们在美国匹兹堡地区对二百名工程师、会计师进行了专门的调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