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认识过程的阶段问题

2012-08-15 00:47梁景时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知性感性理性

梁景时

(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吉林通化134002)

试论认识过程的阶段问题

梁景时

(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吉林通化134002)

感性和理性不应被视为认识过程中独立的两个阶段,而是认识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人们认识过程中以纯粹感性因素出现的客观状态是不存在的,以净化的理性因素出现的客观状态是没有的。人的认识不是沿着直线前进的,它充满着复杂矛盾的曲折运动,任何死板、僵化和片面性都会把认识引向唯心主义泥坑。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都服从于同样的规律,二者的一致要以客观世界的规律被正确认识为前提,使自然、社会领域的辩证法成为概念的辩证法,即使客观的辩证法成为主观的辩证法。人的认识一定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超越经验水平达到理论水平,从而使经验水平的东西得到论证和说明。经验水平向理论水平提高的行程,完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是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规律的具体作用,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通过这些规律的永恒运动。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接近于客观世界,这就是人类认识的过程。

认识过程;阶段;感性因素;理性因素

若干年来,哲学教材在阐述认识发展过程时,都把它划分成“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不同质的阶段,前者是认识的低级阶段,后者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每一个下面又分成若干小阶段,这就是我国哲学界流行的关于认识过程的“两分法”。在哲学史上康德还把认识过程分为感性、知性、理性,是三分法。马克思在创立新的认识论过程中,从来没有作过这样确定的划分。本文试图就此问题,作粗浅分析。

一、对马克思以前有关认识过程学说的回顾

我们可以将马克思主义主生以前的认识论归纳为“经验论”、“唯理论”和“先验论”。“经验论”是从“感觉论”的前提出发,认为一切知识的起源都以感觉、知觉为基础,一切真知发源于感官从外部世界得来的感觉经验,感觉是完全可靠的,培根、洛克、贝克莱、休谟等人就是“经验论”的主要代表。“唯理论”则认为从感觉经验得到的认识是个别的、偶然的、变幻的,不具有科学趔的意义,只承认理性思维的可靠性,只有理性思维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意义;而理性是自身固有的、天赋的。向卡尔、斯宾诺莎等人就是“唯理论”的主要代表。“经验论”和“唯理论”在解决认识起源问题上,是和他们解决认识的发展过程相联系着的。“经验论”认为认识的过程应该是从经验走向理性,从经验事实中归纳出有关真理。“唯理论”则认为认识的过程应该是从理性走向经验。两派都力图将经验与理性、归纳与演绎结合起来以求得真理性的认识,但由于积各自的局限都未能做到。

看出这个问题,并把二者调和起来的是十八世纪的康德。康德从他的“先验哲学”出发,既肯定经验论,认为认识始于经验;又肯定唯理论,认为它给知识带来普遍性和必然性。他认为知识有两个来源,一是感觉经验,一是先天固有的认识能力。在此基础上,康德提出了认识过程的三个环节——感性、知性、理性。这是康德对哲学史上认识过程问题的理论总结。但是康德对认识过程三个环节的阐述却是先验的。他认为感性是意识在任何方式中被刺激时接受观念的能力,感性直观只能得到对象的知觉表象,还不是真正的知识;要使感性材料上升到认识的意义,应当从感性直观阶段提高到知性思维阶段。康德把意识从其自身产生观念的能力叫做知性,感性直观的任务在于为知性提供认识材料,知性思维即对知觉表象加以联结,形成判断,获得认识。康德说:“如果没有感性,对象不会给予我们;如果没有知性,就不能思维对象。思维无内容是空的,直观无内容是盲的。[1]”康德认为知识的种类不同,其来源也不同,既有来自经验的知识,又有先于经验的知识,两者交织在一起;若要形成普遍的必然的知识,就必须用先验的知识形式去综合经验知识内容。但他又认为知性尚属有限知识,必须进到理性,才能寻求无限的事物,即无条件的事物,理性对知性作更高一级的统一综合。康德对于认识三个环节的划分是建立在不可右论立场上的。虽然他承认感觉是我们认识的源泉,但并不是现实的客观世界的反映。康德肯定了认识的先天形式的作用,没有解决先天因素的来源问题,这就导致了不可知论,不能解决认识上主观和客观的统一问题。若抛弃他的先验内容,康德对认识阶段的划分是有一定意义的。

康德之后,黑格尔在批判继承了他的先驱者的基础上,建立了客观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学说。他认为一节事物都是由精神产生的,事物只有与思维相符合时才具有实在性。在他看来,认识就是绝对理念的自我发展、自我外化、自我复归的园圈运动。因此,他把认识分为“感性”和“思维”两个过程,然后再将“思维”分为“知性”和“理性”两个环节,在“理性”的下面又分为“否定的理性”和“肯定的理性”,建立了他的认识过程和系统理论。黑格尔不满意康德对经验的推崇,认为感性是没有精神的东西,“感性的东西是个别的,间变灭的;而对于其中的永久性东西,我们必须通过反思才能认识[2]”他认为“知性”的任务就在于否定感性材料,对它的各方面作出抽象的规定。因此,“知性”是把握事物本质,形成概念的能力,它所使用的定律就是“同一律”。黑格尔也认为“知性”还是外在的,人的认识不能停留在“知性”上,必须把“知性”抽象的同一性,提高到具体的同一性。他认为理性的第一阶段“否定的理性”就是对“知性”作抽象的扬弃,对抽象同一扬弃之后产生对立和矛盾,接着“理性”的第二阶段“肯定的理性”使对立和矛盾加以统一,实现具体的同一。他认为“知性”就是把事物的感性改变为概念,这是意识本能必然会这样做的。黑格尔在批判康德不可知论的基础上对认识过程的划分,更具有辩证的性质。因为他把思维形式和认识内容从现象到本质的过程中统一起来了,把抽象的同一性上升到具体的同一性,经肯定(正)——否定(反)——肯定(合)的路线建立起对立的统一,使认识论、辩证法和逻辑学三者达到统一,只要我们抛弃他的唯心主义体系,其中是包含着深刻、合理的内容的。

从经验论到黑格尔的认识论,虽然在认识史上均有一定的地位和意义,特别是黑格尔关于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相统一的观点,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但由于他们的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局限,不可能对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作出科学的说明,当然也就不能建立起科学的认识学说。

二、对马克思关于认识活动的基本思想之理解

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了哲学史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传统,特别是在批判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新的认识论。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是认识论的主要问题。马克思从人的社会性、历史性考察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的认识过程,把实践的观点纳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实现了认识史上的重大变革。

首先,马克思从人的社会性、历史性来说明人的认识活动的发展,指出人是在他的社会历史活动中才成为人的,人的认识能力也是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人起源于动物界,意识现象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人从动物输界分化出来,根本原因是劳动,劳动使动物的前肢和脑变成人的手和脑。由于社会联系的需要产生了语言,劳动和语言又促使抽象思维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从而产生了人所独有的反映形式——意识。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但它本质上是社会活动的结果,单有脑的生理、心理活动还不能形成人的意识。动物的反映形式是感觉,而人的意识是由感觉、知觉、表象、思维等心理因素形成的综合体。人的意识与动物的感觉比,已经具有新质,与动物是根本不同的。动物靠自己的感官进行本能的反映,人是靠人的大脑有意识的反映;动物的反映活动属于生物运动,人的自觉活动属于社会运动。当然,意识是由感觉发展来的,但从感觉过渡到意识是一个质的飞跃。这样来看,人就不存在单凭感官来认识外界的所谓“感性认识”,只有生物界特别是动物界的反映才是“感性”的反映。那种不包含思维的纯粹的“感性”反映,还是零散的、片断的、杂多的,它只是我们认识的前提。人们的认识是以思维为特征的,人必须把感觉的材料通过实践因素变为意识,即通过思维对感觉材料的作用以后,并以语言的形式表现出来,才构成人的认识。所以,那种以感觉、知觉所取得的绝对直接知识,是根本不能孤立存在的。

其次,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产物,但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把实践张认识论,科学地解决了主观和客观统一的基础问题。人离不开自然界,必须从自然界获得物质生活资料。自然界作为客体,人作为实践主体,表明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而实践活动又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的预期目的而进行的有意识活动,因此具有能动性。马克思指出:“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3]”其结果是旧唯物主义者在强调认识的客观性的同时却丢掉了认识的主观能动性。他们不了解人在客体面前不是一个单纯的消极静观者,而是一个能动的改造者,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必将有意识有目的地改变客观世界使之符合自己的需要。人要改造世界,便需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而事物是以现象表现的,事物的本质隐藏在现象的后面,要透过现象去把握本质,需要通过人的能动作用,需要抽象思维。人和动物不同,动物只能适应环境,“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4]。动物与自然不存在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也就不存在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动物为了适应环境,只需要通过感官和对感字活动的简单综合,即动物心理活动,就可应付。而人是以意识进行反映的,意识的思维抽象力,能透过现象去揭示事物的本质,使认识深化。因此是以意识还是以感觉去认识反帝反映客观世界,就成为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所以,人的认识中包括两个因素即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而二者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

可见,在马克思那里只是致力于解决主体与客体的统一问题,而并没有把认识的过程分成阶段,更没有把认识过程断然分成感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阶段。

三、对认识阶段问题的思考

以往教科书中流行的把认识过程划分为感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阶段是欠科学的。因为这样就把认识中的内在因素和认识发展阶段问题混淆了。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的过程,也就是认识发展的过程,“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5]。在认识过程形成的许多环节中,人们虽然可以从某一个方面去把握认识的过程,但不能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概括为两个不同质的发展阶段。作为“阶段”总是反映了不同过程在时间上先后起继的状况,而认识不存在这种阶段。而且这样划分容易把内容丰富而复杂的认识过程简单化,好象在所谓“感性认识阶段”中,不需要理性参加,在所谓“理性认识阶段”中不需要感性因素。实际上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是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不可分割的,是不能以纯粹的状态出现的。

为什么说“感性”因素离不开“理性”因素呢?因为:

(1)单有“感性”因素是不是形成认识的。根据巴甫洛夫的高级神经活动学说和近代脑科学成果证明,人在能动地反映客观世界时,是以客观世界物质发射的各种信息通过人体各个器官作为信息的接收装置来传递的,人体器官如同感受器接收各种信息以后,转换成生物电脉冲,经神经纤维传达到大脑脑细胞里的大分子,大分子受到生物电流的刺激发生结构变化,脑细胞的某一分子分别与某种信息产生固定联系,“编码”存储,形成记忆,它活路在大脑中,可以单独或复合显现。可是意识并不是单纯感官的功能,而是物质信息通过大脑机制,分析综合的结果。

从心理学上看,人对信号刺激的反映不但有第一信号系统,而且有第二信号系统。人类对事物的感知一般总是在这两种信号系统的协调作用中进行的,二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据此,人的第一信号系统和表面上如此相似的动物的第一信号系统也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人所特有的第二信号系统所使用的词,从逻辑上讲,就是概念这一思维形式,“全体词(言语)都已经是在概括”[6]。感性的东西一经陈述出来,个别就开始向一般转化,就将理性的东西包含于自身了。

(2)感觉的形成也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人的感觉能力,不是天生不变的,而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马克思说:“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7]”所以人的感觉在形成中就已经具有以前的思维作用,不存在离开思维的绝对的“感性认识”。而且作为个人的认识,也并不是从一张白板开始的,而是同以往已经达到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人们对某一具体事物的认识,也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认识,是在接受前人的理性概念的基础上进行的。“人总是在思维着的,即使当他只在直观的时候,他也是在思维。[8]”离开了前人已经形成的理性思维,以“白板状态”为起点的认识活动,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个人认识总是从人类认识成果的基础出发,然后,个人认识的成果又汇集到人类认识之中。任何人的知识都是直接知识和间接知识的统一。

(3)就我们日常认识中最简单的判断来说,也不能说只是属于“感性”的认识。如“这棵树是苹果树。”这个判断显然是具有感性因素的。但它必须具有“苹果树”这样的概念,并且还要通过语言表达出来,形成简单判断,才构成了一个简单的认识。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称这种判断为质的判断或实在判断。这样,概念、判断等理性形式就会自然地参加进来,指导人们自觉地感知对象,凭纯粹的感觉是不能构成这种知识的。当我们看到或听到各种颜色或声音,并辨别出红、黄、蓝、白等不同颜色时,已经有我们的思维(分析综合)在起作用,否则就根本不能辨别各种颜色和音调。正如恩格斯所说:“没有理论思维,就会连二者之间的存在的联系都无法了解。”[9]可见,在认识过程的感性因素出现时,难免要使理性因素渗透进来,难免要使简单的概念、判断等思维形式渗透进来。

相反地,“理性”因素也是不能离开“感性”因素的。

(1)从“理性”的形成看,它不是天赋的。人的思维是从“感性”中产生的。“感性”是认识的起点,只有在感性经验基础上才能抽象思维,形成概念、判断和推理。理性思维不仅以感性材料为基础,而且以文字符号、语言、词句等表达手段作为理性的物质外衣。“精神一开始就很倒霉,注定要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震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10]”理性的东西不管多么抽象,总是来源于感性的东西。有人认为数学是摆脱感性的纯理性科学。这是没有根据的。数学的产生也是由于生产实践的需要,这一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早已证明过了的。

(2)从思维的内容上看,实践的发展推动思维的发展,实践的深入推动思维的扩大。思想、动机、政策、规律、定理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感性反映是个别的、特殊的现象,吸能接触偶然的东西;只有在对感性材料的大量积累的基础上,才能发现普遍的一般的具有规律性的东西,才能由对偶然的反映上升到必然性的认识。

(3)从现实的思维过程中看,无论多么抽象的概念,都不是在绝对抽象的理性王国运动,而是始终与感性表象交织在一起的。当我们提出或运用某个抽象概念时,总会有一定的感性形象浮现出来。自然科学中的许多伟大的理论,首先都是以假说和模型出现的,其中就蕴涵着大量具体的感性的东西。世界著名的化学家凯库勒,在分子结构的研究中,把碳原子的长链设想为长蛇一样盘绕弯曲,这一感性形象使他成功地发现了苯的六角形结构式。我国的高能物理学家在研究粒子结构时,进出了层子模型,推动了这一研究的深入。科学家们通过模型表象与客体的原型结构层次的比较,解释理论知识的内容,阐明它的客观基础,进行理论推导,在实验的基础上概括出新的理论,摘取新的智慧之果。可以说,如果在思维中没有感性形象的参与,就没有科学假说,也就没有科学上的发明创造。“甚至在数学上也是需要幻想的的,甚至没有它就不可能发明微积分”[11]。对概念、理论的理解和解释,也需要借助感性形象,才能使抽象的理论、概念明晰化。许多深奥抽象的理论,如果用一个恰当的比喻、图式来表达,可以使人茅塞顿开,豁然贯通。毛泽东用波浪式前进说明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用犬牙交错来比喻中日战争错综复杂的势态。列宁在《哲学笔记》中以河水的泡沫和深流、一条河和水滴以及水滴之间的关系、自然现象之风和网上纽结等生动的形象,来说明现象的本质、假象和现实、一般和个别等复杂的辩证关系,说明概念之间的关系,收到了理论的深刻性和鲜明性的效果。可见,在认识过程中,理性思维不是以抽象的形式冷冰冰地对待世界,而是以带有感性因素的创造性的态度对待世界,理性思维一出现就蕴涵着感性材料。

总之,感性和理性它们不是认识过程中独立的两个阶段,而是认识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人们认识过程中以纯粹感性因素出现的客观状态是不存在的,以净化的理性因素出现的客观状态是没有的。

列宁指出:“‘从来造成困难的总是思维,因为思维反一个对象的实际上联系在一起的各个环节彼此分隔开来考察’。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炽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12]”因此,虽然我们对认识不能做纯粹性的独立的阶段划分,但是我们可以用不同的水平来描述认识的螺旋式上升运动。可以把这种上升运动区分为经验水平认识阶段和理论水平的认识阶段。这种区分不同于感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分阶段的区别。无论是经验水平阶段还是理论水平阶段,都是“感性”和“理性”二因素的统一,都是二因素在不同水平(经验水平和理论水平)上的表现。当然也不能认为经验水平主要是感性认识,理性水平主要是理性认识。

所谓经验水平阶段,是指接触外界事物中所得到的客观外部联系、事物现象的认识阶段。它是一种认识的初级阶段。所谓理论水平阶段,是对经验知识进行科学抽象而获得内在联系、规律性的认识阶段。可以把这一阶段看成认识的高级阶段。任何观察者对客观外界的集训都是人类历史所形成的一定经验体系中进行的。开始总是属于经验知识。在经验知识中得到的是表面的客观外部联系,它以直接感受性为特点,以事物的现象为内容,在逻辑上是个别判断,所以了解的是只能是事物的现象,而不是事物的本质,这种认识只能是浅薄的认识,因此它是带局限性的,它还有待于进一上深化,上升到理论水平。理论水平是通过经验知识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等理性加工过程得到的,它反映了客体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在逻辑形式上是抽象判断,所了解的是事物的本质,是以普遍性、间接性和深刻性为特点,以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具有指导实践的功能。当然,理论水平阶段不管多么抽象,归根到底都是对于一定客体的反映,在客观世界中都有它的原型。这就必然形成经验水平和理论水平两个相对独立的认识阶段,这样就不能将前者与后者等量齐观。实行此种划分的积极意义和价值,是在于它能有利于克服感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阶段划分法的利弊,即能避免把“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视为纯粹孤立毫无联系的东西的僵化认识,对克服把“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割裂开的绝对化、简单化的认识方法也是裨益不小的。这种划分能把“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有机地统一起来,能把“感性”因素和“理性”因素看成为密不可分的一种活生生的机制,进而描述认识的螺旋式上升运动,并将其作为分析人类认识深度的工具。

对于认识过程,马克思指出:“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13]”马克思的命题是说我们要认识真理,不能停留在表象这种经验水平上,需要以思维作媒介,通过思维从经验水平上进行科学抽象,从经验水平中分离出本质的东西,然后再把这种抽象的东西上升到思维的具体,最后在实践显示其真实。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表象”、“抽象的规定”都包含着“感性”和“理性”认识的统一,当然不能把“表象”看作是“感性认识阶段”,把“抽象的规定”仅仅看作是“理性认识阶段”。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为我们揭示资本主义的本质和规律做出了典范。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必须正确地应用抽象力进行科学抽象,再从科学抽象出发,借助综合,把具体在思维中再现出来,这种思维复具体的过程体现了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三者的同一。

列宁关于“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14]的论述,同样不能理解为是从感性认识阶段向理性认识阶段的过渡。他告诉我们认识需要从经验水平上升到科学的抽象。若将其理解为是从感性认识阶段向理性认识阶段的过渡,就割裂了感性因素与理性因素的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补充的关系,就必然认为存在着纯粹的感性认识和无依无靠的纯理性认识。

总之,人的认识不是沿着直线前进的,它充满着复杂矛盾的曲折运动,任何死板、僵化和片面性都会把认识引向唯心主义泥坑。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都服从于同样的规律,二者的一致要以客观世界的规律被正确认识为前提,使自然、社会领域的辩证法成为概念的辩证法,即使客观的辩证法成为主观的辩证法。人的认识一定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超越经验水平达到理论水平,从而使经验水平的东西得到论证和说明。经验水平向理论水平提高的行程,完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是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规律的具体作用,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通过这些规律的永恒运动。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接近于客观世界,这就是人类认识的过程。

[1]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德国哲学[M].北京:商务印收馆,1975,30.

[2]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收馆,1980:75.

[3]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一卷:16.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42,96.

[5]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三卷:551.

[6]列宁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第38卷:303.

[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9.

[8]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82.

[9]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三卷:482.

[10]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一卷:35.

[11]列宁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第38卷:282.

[12]列宁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第38卷:285.

[1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2卷:103.

[14]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1.

Stage Issues of Cognitive Process

LIANG Jing-shi
(Department of Politics and Law,Tonghua Normal University,Tonghua,Jilin 134002,China)

Sensibility and rationality is the integral part in the process of cognition.Human knowledge is not along a straight line forward,it is full of complex and contradictory sinuous movement.Human knowledge must be based on practice beyond the level of experience to reach the theoretical level,so that the things of experience level get a demonstration and description.The process improving the level of experience to the theoretical level entirely is a dialectical development process,is the specific role of the law of quality-quantity mutual change,the law of the unity of opposites and negation law,and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king form and thinking law.Through the perpetual motion of these laws,constantly close to the objective world on the basis of practice,is the process of human cognition.

cognitive process;stage;emotional factors;rational factors

B017

A

1008—7974(2012)05—0048—05

2012—01—25

梁景时(1955-),祖籍山东蓬莱,现为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教授,研究方向为文化哲学。

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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