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和谐人格的培养探究——由“药家鑫案”引发的思考

2012-08-15 00:44何月珠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道德修养理论课人格

何月珠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思政部,广东清远 511510)

2011年7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培养,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引发我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培养大学生“和谐人格”的深深思考。

一、“药家鑫案”折射某些大学生和谐人格严重缺失

所谓和谐人格,是指构成人格整体的各要素之间处于相互协调、平衡和统一的发展状态,它不但包括人自身的协调一致、知行统一,还应该包括外在关系上的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大学生和谐人格的内涵,即大学生和谐人格的内容和标准,是和谐人格在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中的具体体现。人格能否和谐发展,与生物遗传因素和后天环境因素密切相关,可分为社会文化、家庭环境和学校教育三大因素;而针对药家鑫无视国法行凶的行为来看,更多的是由于后天的环境因素所致。

1.社会文化因素

社会文化对人格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后天形成的一些人格特征。社会文化因素决定了人格的共同性特征,它使同一社会的人在人格上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在药家鑫案中,据法医鉴定,发生车祸时,张妙伤得并不重,药家鑫的口供也证明,他知道这个情况,药家鑫为了免除经济赔偿而杀了张妙,使案件的性质由交通肇事引起民事侵权转为故意杀人的恶性刑事案件。药家鑫的思想并不是孤例,他承载了相当一部分人的价值取向。社会上一些错误信息的误导,导致人的善念被深埋,私利湮灭了良知,比如撞伤不如撞死。

2.家庭环境因素

家庭常被视为人类性格的加工厂。家庭教养方式不同,对人格差异所构成的影响不同。家庭教养方式有:权威型、放纵型、民主型。药家鑫在法庭上所说,小时候除了学习就是练琴,动辄挨打,曾被父母用皮带抽、关地下室。药家鑫的父母听了后除了低头流泪,始终没有辩解。这起案件反映了药家以及与药家类似的家庭在孩子的家庭教育中,对孩子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教育的缺失;孩子与社会脱节,他们的社会阅历缺乏,面对矛盾时不能冷静和沉着,以及对生命没有起码的尊重和敬畏。

3.学校教育因素

学校是人格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当药家鑫案件开庭审理结束,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俊荣走出法庭,面色凝重地说:“学校教育之偏、家庭教育之纵,恶果如此!药家鑫案虽属个案,但再一次敲响警钟,应该让所有的孩子能够接受到正常的教育、正规的教育,学会如何做人,而不是成为野兽。”大学的目的是培养人格,而不是人力。笔者认为学校的教育应该为学生营造和谐人格的氛围,而教师和谐的人格对学生能形成正向影响力,相关课程的教学设计应体现以生为本,注重学生和谐人格的培养。

正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所说:人格决定命运。人格教育之所以重要,在于它自始至终关注的都是学生的自我终身成长,以向善的理想人格为模型,以德性教育为核心,从而激励学生的品德养成。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培养大学生和谐人格的功能分析

1.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当代大学生的人格水平与社会的角色期望值存在较大的偏差,其人格发展存在许多不和谐的音符,从而给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药家鑫案件,值得我们所有的教育工作者反思。当时受害者张妙充其量是个轻伤。但药家鑫下车后,张妙又试图去看车辆后牌号,招致药家鑫持刀杀害。药家鑫撞人后,为了保护自己而以牺牲无辜者性命作为代价,一切道德和法律在那一刻都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不仅意味着对他个人教育的失败,也表明了社会教育的缺失。当然这里面也有家庭教育问题,但学校作为职业教育机构,也难辞其咎。我们的教育应如何教会学生尊重生命,承担责任,与人和谐共处?培育大学生的和谐人格,能促进大学的和谐稳定,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既是大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培养合格人才的必由之路

我们的大学教育,要把大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大学培养的人才应该是:拥有健康的身体,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但是,当前重学习成绩、轻道德和法律教育不能不说是相当严重的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大学培养的人才,最重要的是人自身的协调一致、知行统一,还应该包括外在关系上的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也就是具有和谐人格的人。如果一个大学生没有和谐的人格作为基础,就不可能健康地成长成才。

而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主渠道,对培养大学生和谐人格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作为培养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使大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课程,在完善大学生人格发展过程、祛除大学生人格存在的不和谐音符、实现大学生人格和谐全面发展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大学教育中的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更应承担此教育责任——大学生和谐人格培养。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完善大学生和谐人格的路径选择

笔者认为可以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思想政治理论课为视角,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培养大学生的和谐人格。

1.引入和谐人格教育的理念

北师大董潘教授说:“当你40岁时,没有4000万身价(家)不要来见我,也别说是我的学生”。其赤裸裸地把金钱作为人生成功的唯一标准,引起一片哗然。难道学生从事不赚钱的行业,堂堂正正过一生,就没脸见董潘教授吗?董潘教授此语一出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响,与当下社会“一切向钱看”的风气有关,于是深深地刺痛了民众的心。这样急功近利、单一取向的教育理念,很可能导向极其危险的结果。陶行知先生曾说:“爱是一种伟大的力量,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育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爱的教育”。教师心中有爱,学生就能感受到被爱,学生就会做爱的使者,学生就能学会与人和谐相处,学生有烦忧就能主动找老师沟通,通过和谐的方式解决问题。现在网络的平台为教师与学生的有效沟通创造了许多便利的条件,很多思政老师有自己的博客、或与学生在一个QQ群内互动,内容可以是生活或工作或学习,影响不容忽视。因此,思政课教师应与时俱进,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必须总是充满激情地关心、了解、爱护、引导、纠正或帮助大学生们,通过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感染大学生,这样的思政课教师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和益友。

2.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重,学科跨度大,学生的主体性突出。作为一名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如何做到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即意识形态表述向学术表述的转换、社会价值指向向个体价值指向的转换、学术表述向生活世界的转换,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效果成败的关键,也是大学生和谐人格培养的关键。因此,思政教师重塑教学内容至关重要。每个高校的学生层次不同,学校的氛围不同,周边社会环境也存在差异性,决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方式方法也不同。由于该门必修课的特殊性,调整教学内容时应做到:

两个兼顾。一是坚持主流意识形态性需要,二是大学生的成才需求。大学生最关注的问题,如成才→就业→成功,要注意这两个兼顾都要贴近学生的实际。唯有让学生明白自我身心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达到这几种和谐才是成才。

把握教学重点。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将成才观(绪论)、理想信念(1-3章)、人格信仰(4-6章)、法制信仰(7-8章)作为教学重点。

运用教材理论,解答现实问题。仍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绪论解答的是什么是人才;第1-3章解答的是为什么成才;第4-8章解答的是怎样成才。要成才就要遵守各种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大学生的和谐人格可以通过他们的“知”、“行”以及“知行”是否统一来认识。而大学生对道德与法律的“知”,是大学生对道德与法律的内容、形式等的感知与认识。大学生的道德与法律行为即“行”,是大学生通过自己所懂得的道德与法律知识所做出的能使道德与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行为。从道德与法律认知,到道德与法律意识,再到道德与法律行为,这是和谐人格逐渐实现的过程,也是大学生“知行”是否统一的表现。当前大学生缺乏和谐人格主要表现在不“知”或少“知”、“知”而不“行”、知行不能统一等方面。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调整,使学生自主认识到和谐人格与成才的关系,而自觉提高道德与法律认知,再在行为中践行道德与法律规范,就能解决不“知”或少“知”、“知”而不“行”、知行不能统一等现状,思政课的实效性才能充分体现。

3.加强社会实践教学

大学是学生人生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社会化过程。社会实践是促进大学生社会化的有效途径。现阶段高校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普遍应采取课内讲授和课外实践互动教学相结合,做到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为学生提供实践“知行统一”的平台,促进大学生和谐人格的养成。

首先,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三下乡”为契机,拓宽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结合思政课的教学内容,借助“文化、科技、卫生下乡”的平台,大学生可以直接与社会接触,深入社会、耳闻目睹,提高其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检验自己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人际沟通能力等,逐步提高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同时,大学生能在实践过程中,运用理论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实现课堂知识与课外实践互动教学,也锻炼了大学生处理好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能力,为大学生今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人积淀能量,磨练了大学生意志,促进大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其次,以“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团为载体,锻炼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能力。社团活动是大学生校园生活的重要补充,也占据了大学生大部分的闲暇时间,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思政课教师应善于抓住所有机会,从课堂内走到学生生活当中,成为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引导学生在社团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并使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现和感悟人与人和谐相处的重要性,教会学生如何做人,有利于大学生和谐人格的养成。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所起到的教育作用,是大学教育中课堂教学所不可替代的。

再次,无论何种实践活动,关键是在活动的过程中,如何引导学生对实践活动进行反省思考。如我为什么要做、做完后有什么收获、做的过程中发现了什么问题等。而现阶段,大多数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是功利的,作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师如何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真正有所收获。

4.完善课堂教学方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是以讲授为主,通常教师都会采取案例法、讨论法、演讲法、启发法、研究法、辩论法等。但实效性如何,往往是学生没有亲身体验,这种教学方法也只能流于形式,上课时学生认为教师讲得有理,课后往往是知行不统一,充其量也只能是知而不行。我们可尝试德国的“行动导向法”,让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增强体验,完成自我认知,有所感悟,最终达成知行统一。正如杜威的核心教育思想,即应该从生活中学习,在做事中学习,而不是在书本里学习。他认为教育中永远成功的教学方法就是“给学生一些事情去做,不是给他们一些东西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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