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莎 钟锟
(广西师范大学 漓江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高等院校里的学生社团是大学生重要的 “第二课堂”,是大学生培养兴趣、丰富生活、参加实践的重要学习形式。如今各类大学社团发展迅速,但细究起来多为文艺类、体育类的社团,注重学术和知识创新的学术型社团少之又少,有的甚至“经营困难”乃至“倒闭”。大学是否需要学术型社团,独立院校是否有足够力量培养并维持学术型社团?回答这两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明确高校学术型社团的含义。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社团的定义是:“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1]学术社团是社团的一种形式,指的是以学术科研为主业的,群众性自发的非营利性组织。而在高校里,所谓的学术型社团即是由某一个学科、专业或某一个研究领域的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与社会上的学术社团相比,如学会、研究会,高校里的社团人员以大学生为主体,操作运行、研究层次上也不同。区别于文娱类社团,学术型社团重在提高成员的学术修养和水平。独立学院的学术型社团与其他层次的高等院校的研究目的和发展途径是不一样的。
(一)学术型社团有助于培养的创新精神,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钱学森在去世前的最后一次谈话中强调,大学一定要有创新精神,“今天我们办学,一定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会动脑筋的,具有非凡创造能力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