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融创新的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理论与实践——兼议IASB和FASB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修订

2012-08-15 00:46西安石油大学宁宇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财会通讯 2012年22期
关键词:套期金融工具公允

西安石油大学 宁宇新 魏 绒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袁 璐

金融工具会计是伴随着金融创新业务的不断发展逐渐演变形成。金融创新业务的多样化、不确定性增加了金融工具会计核算规则的复杂性。对金融工具的会计规范也成为各个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关注的焦点。由2007年~2008年次贷危机而掀起的金融“风暴”引发了金融界的各方人士对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的强烈抨击,在政治压力和舆论谴责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下称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下称FASB)启动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改进项目,旨在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复杂性,改善财务报告质量(杨海峰,2009),并在半年后形成了阶段性成果。从其改革的进程来看,虽然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但同时在某些方面也意味着重大变化。这些改变无疑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订和核算产生重要影响。为此,本文拟以金融创新为背景,认识和探讨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的理论逻辑背景,并揭示IASB和FASB两大准则机构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修订中的不同趋向,藉此为制订和修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金融创新背景下金融工具主要特征

(一)衍生性与契约化 大量的金融创新业务是在原生性金融工具的基础上衍生而来,并且是在未来某个日期履行的合同。如建立在利率、股价、汇率等基础形成的衍生金融工具,通过签订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等合约形式实现交易。金融工具的本质是一种获得或付出未来现金流量的契约凭证,通过金融交易可以转移风险和互换现金流。合约到期时,交易者应付对方的金额由商品、证券指数的价格来决定。互换交易、远期交易、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等都由双方协议确定。大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并不需要进行实物的交割,而只是对其头寸做一个了结。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不需要交纳合同的全部金额,只需交纳少量保证金等费用即可进行交易。因此,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性和投机性十分显著。

(二)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继金融衍生品创新之后形成的另一项金融产品创新。最初始于1970年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转付证券,并随着证券化对象的扩展,资产证券化的形式更为多样和复杂。资产证券化分为实体资产的证券化、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证券资产的证券化。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该债券收益由特定资产的资金池加以保证。资产证券化改变了资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优化了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大大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

(三)金融产品结构化 资产证券化本质上是对不同属性特征资产进行组合,隔离而形成的融资方式。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结构金融的思想已开始萌芽,并随着资产证券化技术的不断成熟,结构金融产品成为金融创新的主要发展方向。所谓结构金融产品是指一组或一系列非常复杂的金融工具组合,往往是以参考资产组合为基础,经过若干次“衍生”而形成。结构金融产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asset-backed secrities,下简称ABS);一类是“纯粹”的信用衍生金融产品(pure creidt derivates)。结构金融的出现一方面无限扩大了金融工具创新的“空间”,另一方面可以针对特定客户风险特征,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促进资产流动性和金融交易。

二、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理论分析

金融工具的特征改变了传统会计以过去实际发生业务作为核算基础的惯例,将大量基于契约性的实际未发生的交易纳入表内核算。此外,金融工具的衍生性,结构化及套期保值业务大大增加了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的复杂性,同时也增加了金融工具价值计量难度。金融业作为重要的产业形式在西方进入后工业时代是许多国家发展的主要经济支柱。然而,对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在理论上远未达成一致,有的还处于不断争论和修订之中。

(一)金融工具计量属性的选择 早在1998年,FASB主张将公允价值作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基础计量属性,体现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3号公告中。然而,考虑到金融工具形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IASB主张采用混合计量模式。即针对管理者持有金融工具意图不同,某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某些以成本和摊余成本计量。根据IASB的要求,对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时,首先应按照管理者意图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理论上讲管理者意图决定了所持有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和风险特征,是金融工具价值确定的基础。然而,以管理者意图对金融工具所进行的分类,显然,理想化了管理者意图的“真实表达”,管理者作为自利者,在进行金融工具分类时,势必会选择最有利的分类方式,其结果导致会计信息的扭曲和不透明。2007年~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显示有的金融机构有意混淆可供销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的区别,在会计核算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计量属性。为此,2009年7月IASB发布了《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将金融工具按照计量属性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另一类是按照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其中用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具有以下特征:金融工具具有贷款特征,会导致偿还本金和利息支付的合同条款;金融工具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这一改革简化了对金融工具的分类,避免通过金融工具分类,管理者主观操纵会计信息的可能性。但同时也保留了对金融工具基本分类的确认,即将金融工具分别基于交易观和合同观进行分类,简化了对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二)金融工具如何进行减值计量 截止2010年12月,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的修订进入了第二阶段,即完成了对《金融资产减值:期望损失模型》征询意见,并计划在2011年6月用预期损失模型替代IAS39的实际损失模型。随着有关金融工具会计核算修订第二阶段工作的完成,意味着有关金融工具计量进入了新的阶段。摊余成本是对金融工具进行计量的重要属性之一。摊余成本是以成本为基础,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存续期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进行分配,以提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实际回报的信息。在摊余成本的确定方面,新的修订稿和IASB39相比,有着更深的金融内涵,在会计业务的处理方法上表现得较为激进。在修订稿中,摊余成本按当前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得出,对金融资产而言,估计的现金流包括该资产在预计剩余期限内的预计信用损失。显然,这与IASB39已发生损失模型不同,要求对金融资产在寿命期内的信用违约概率进行估计,并将估计的信用损失在剩余寿命期内进行分摊。该方法和金融领域中风险管理思想相一致,但同时对会计人员来说,意味着改变以实际发生作为业务确认的基础,而将更多未来预计风险损失纳入了表内确认,显然极大的增加会计信息的不可靠性。采用这一方法,主要基于金融业务快速发展需要,以实际发生业务作为确认基础,低估了未来损失对金融工具价值的影响,而一旦市场转坏,过多的提取减值准备会对金融行业的业绩产生“脉冲式”的影响。将预计未来损失纳入当前表内确认,能够避免企业业绩的巨大波动,但对其实施需要更详细的操作细则,以避免人为“利润操纵”。

(三)复合金融工具会计计量 现代金融业最大特点是金融工具的多样化、复杂化和结构化。结构金融或复合金融工具的出现,大大拓展了金融业务发展的空间,结构金融产品以参考资产组合为基础,经过若干次“衍生”而形成,结构金融产品也称为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根据FASB133准则要求,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经济风险特征与主合同的经济风险特征不明确和不相关时,应将嵌入式衍生工具与主合同分离,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根据FASB133准则按照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原则进行单独核算,主合同则根据具体合约类型按照基本会计原则进行核算。在复合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中,需要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分拆出来进行单独核算,并对其权益或负债属性作出判断。为彻底解决此复杂问题,IASB在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对主合同属于IAS39范围内的混合合同,应作为一个整体应用分类和计量要求,即不再考虑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出来,混合金融工具要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要么采用摊余成本计量,此举大大简化了金融工具的核算。

(四)套期会计核算改进 套期会计核算,是在明确企业利用套期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的前提下,分别对其实体经济中被套期项目和套期业务进行核算的会计方法。在套期会计核算中,对套期关系的认定和有效性评价是实施套期会计的前提。由于套期会计实施条件相对比较苛刻,实施过程繁琐,大大限制了企业对套期业务的反映,2008年6月FASB对财务会计准则第133号进行修订,降低了使用套期会计的门槛,将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从高度有效降低到合理有效。当企业拥有公允价值计量的选择权,企业套期核算可以自然实现,套期会计原有繁琐的方法就可以取消。

三、IASB与FASB各自立场及对金融工具会计改革路径的影响

(一)IASB与FASB各自的立场 由金融工具会计核算修订的进程中,可以看到IASB和FASB有着各自的立场和出发点。IASB由欧洲国家为主导,并着眼于在全球推进对其准则的采纳。考虑到寻求准则在全球广泛适用性,在准则制定上强调有步骤和谨慎性原则。FASB尽管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准则制定机构,但其与SEC紧密联系,决定了FASB对于会计信息透明性有着更高追求。在金融工具计量属性的选择上,FASB主张将公允价值作为所有金融工具的基础属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净利润或者其他综合收益;只有在例外情况下,自有债务将以摊余成本计量(杨海峰,2009)。IASB在金融工具计量属性的选择中,默认了管理者部分选择权,而这些选择权无疑对金融工具未来交易的经济实质有重要影响,反映了金融工具业务存在的特质。而FASB试图摈弃管理者对金融工具计量属性选择的影响,减少管理者操纵的人为空间。在金融工具减值的问题上,IASB和FASB也未达成一致,FASB主张根据公允价值变动作为金融工具减值确认的基础。FASB认为未来信用风险或利率风险都会反映在市场价值中,市场价格能够对未来影响价值波动的因素做出无偏估计。由此可见,FASB仍旧秉持着“全能市场”的理念,然而,该方法的实施前提是所有金融工具的计量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其次,2007年~2008年金融危机也显示非正常的市场环境中,市价的波动未必是金融工具真实价值的体现。二者孰对孰错,孰重孰轻?如果站在金融产业发展的历史阶段,会看到IASB和FASB各自不同出发点的合理性。截止到2010年,金融产业作为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早已经过了将金融交易作为实体经济辅助业务发展的时代,金融产业具有和实体产业,甚至超过实体产业发展规模,其交易实质也早已不是简单风险管理和风险对冲的阶段;以风险为标的,如何实现利润最大化是当今金融产业发展的实质。如何应对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业务,是摆在会计准则制定者的重要课题。准则不仅仅要指导现有业务的核算,更要具有预见性,超前性,以避免会计准则制定者作为“救火队员”的被动。从这一角度来看,IASB的调和性是情理之中。FASB的超前具有一定预见性。

(二)对金融工具会计改革路径的影响 包括:(1)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主仍旧是金融工具会计改革的主导方向。FASB和IASB尽管在金融工具改革进程中存在一定分歧,但面临日益复杂的金融创新业务,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透明性,是两大准则制定机构优先考虑的问题。尽管普遍认为由于金融危机影响,两大准则制定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的应用会趋向保守。然而,由2009年启动的金融工具会计改革进程来看,两大准则制定机构仍旧认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计量的基础属性,并且通过简化金融工具分类,以扩大公允价值适用范围。这一改革方向反映出金融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可以看到公允价值是对“假想交易”(hypothetical transactions)进行计量,假想交易是交换的双方已达成“确定承诺”(firm commitment)已进行或即将进行的非现实交易(葛家澍,2009),由该定义可以清晰看到金融市场大量交易符合该定义,这些交易大多受到一定契约约束,并且只有在未来才可能交割的交易。由这些假想交易而形成的资产、负债或权益与实体经济的会计要素不同,这些会计要素往往是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凭证,其价值的计量更容易受到未来经济波动的影响。坚持公允价值计量,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要将大量未来经济因素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如未来利率的变化、贷款客户信用的变化等等情况,无疑增加了会计计量困难性,给整个会计结构带来巨大的挑战。(2)改革路径分别体现在“渐进”和“激进”选择。FASB和IASB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适用范围方面存在分歧体现了两大准则制定机构在金融工具会计改革进程中的“渐进”和“激进”的选择。IASB要考虑准则适应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的需要,在改革中倾向以渐进的步伐来推动改革;而FASB仍旧坚持原有的会计透明度理念,为协调由于扩大公允价值适用范围而带来对企业利润巨大波动性的影响,FASB采用FV-OCI模式披露相关信息。不主张将所有的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计入净利润,而是将某些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改革的结果以趋同、融合和求同存异为主线。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适用范围的扩大,美国FASB与IASB相互合作建立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是大势所趋。为此,在2002年FASB与IASB正式同意共同致力于会计准则的趋同,并陆续就会计准则的基础概念工作展开研究。在这次金融危机中,FASB与IASB通力合作,联手启动了金融工具会计的修改工作。诚如上述分析,二者在金融工具会计改革的具体模式上还存在差异性,这一差异性反映了二者在准则制定的路径选择上的不同、过去历史积淀下的准则制定理念的不同、以及在发挥准则规范作用时所面临的经济背景的差异性,由此决定了FASB和IASB趋同和等效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行进。

四、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修订的影响及启示

(一)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修订的影响 我国的经济环境和西方成熟市场环境有着巨大差异,特别是在金融领域还有着较严厉的管制,更谈不上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众多金融工具市场也没有充分启动。金融工具会计规范的内容因此显得较为单一。但FASB与IASB就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修订仍旧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产生重要影响。首先IASB简化了金融工具的分类问题,避免过去以“持有目的和动机”进行分类的人为可操纵性。然而,无论是FASB,还是IASB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制定中都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作为重要改革方向,并且将未来可能的风险纳入会计计量范围内,这无疑是对现行会计核算体系的巨大挑战。我国准则制定机构面临着两难局面:一方面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等效性;另一方面由于在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上我国的相对保守和滞后,也显著拉开了与IASB在准则关键构架上的差异性。因此,加快构建《公允价值计量》已经迫在眉睫。其次,应该看到FASB与IASB的准则制定思路适应西方后工业时代金融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经济结构还处于工业化发展及结构升级阶段,经济发展以实体经济为主,在金融领域还没有实现完全的市场化,限制了公允价值适用的范围。因此,如何妥善处理准则超前性和实践滞后性之间的矛盾冲突,是准则制定机构修订金融工具会计规范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二)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修订的启示 通过对金融工具会计规范的修订,可以看到国际化和全球化是未来经济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其中金融业务的结构升级是国际化过程中的重要一环。金融会计业务的规范要保证其作为国际通用语言的统一性,同时为适应产业结构发展的不同阶段,又要呈现一定特殊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修订无疑为其他准则的制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

[1]徐经长:《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管理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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