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武
(中山大学 岭南学院,广东 广州510275)
区域经济一体化一般是指地理位置临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以获取区域内国家(地区)间的经济集聚效应和互补效应为目的,通过制定共同或协调的社会经济政策,实现成员国的产品甚至要素在本地区内自由流动的一个过程或状态。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渐进发展过程,可分为从初级到高级的五种形式,即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和完全经济同盟。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有各种各样的模式,其中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最具代表性。欧盟是第一个全面一体化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是第一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一体化组织,亚太经合组织具有独特的协调方式。目前,我国正在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对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加快国内一体化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古典经济学和关税同盟理论。19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就已详细探讨过某些优惠贸易条约对贸易活动的影响。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和麦卡洛克先后论述过关税互惠条款对两国福利的影响,即两国间的关税互惠可以使两国都获利,也可能使两国都遭受损失,这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形成的思想基础。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维纳(1950)提出了关税同盟理论,认为关税同盟对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带来了不同的经济效应,即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前者是指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后者主要指规模经济效应、竞争强化效应、投资扩大效应和技术进步效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