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雪梅 王征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陕西 杨凌 712100)
应然角色也可称为理想角色,是角色的“应然”状态,反映在社会的规章制度、道德文化里面,就是社会和人们对某种角色的最大期望以及最高的行为规范。而村干部的应然角色则是由农村社会的规章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阐释了村民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即“四个民主”。“四个民主”是村民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同时也规定了村干部应该扮演的具体角色。按照科尔曼的现代法人行动者理论,村委会具有法人资格,村民是这一法人的委托人,村干部则为村务代理人。很显然,村干部的应然角色是村民与社区利益的“代言人”,在社区内担当化解村民矛盾的责任,是监督村民行为的“当家人”、“监护人”。
由于农村社会环境条件的复杂性,村干部的应然角色与实然角色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并且村干部的实然角色在农村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特征。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肯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存在,标志着村民自治制度正式登上了中国的政治舞台。1987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从1988年开始,中央要求各地强行推行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村委会建设进入了政府的引导时期,村干部部成为“政府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