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梦皎 詹正华
(江南大学商学院 江苏 无锡 214122)
地方政府性债务成因一直是公共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债务危机频发,引起了世界经济学家的广泛关注。一般情况,地方债务超规模,其主要因素可能源于经济的下滑、政府对经济的强力干预、政府间的财政支出竞争等所带来的地方财政收支的不匹配以及地方债务管理不力。既有制度外的成因,也有制度内的因素。尽管近期国外的研究也开始在制度因素中探求债务风险的可能来源,如布坎南等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等,但西方经济学家在考量时则较多从效率和竞争的角度给予关注。如Tabellini和Bordignon,Manasse(2001)从政府效率最大化的角度证实了导致地方政府出现债务预算软约束问题的原因。而Cai和Treisman(2004)的研究表明,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会导致地方政府的过度举债等。
由于国情差异,我国学者对于地方债务成因的研究主要侧重于财政体制、地方政府道德风险行为及地方政府举债约束机制缺乏等方面。郭琳、陈春光(2002)认为我国地方债务形成的重要原因是多方面的,即不彻底的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的经济体制转轨、滞后的现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改革和逐步显现的市场经济风险。时秀红(2005)认为目前我国地方债务形成的可能原因有如下三个方面:第一,不规范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压力;第二,缺乏硬预算约束的国有金融体系为地方政府过度举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