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 楠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08)
每年临近春节,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农民工密集的地区,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成“潮”,有的地区退保率高达95%以上,甚至出现退保比参保人数还多的现象。
资料显示,广东省作为全国农民工最集中的地区,2002年至2007年共办理农民工退保将近1000万人次,退保人次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年均增长17%。2007年深圳共有493.97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年末退保的人数为83万人,而成功转保的人数只有9672人。也就是说,每10000个参保的人中就有1680人退保而仅有19人转保,退保人数占16.8%。
农民工退保被认为是制度设计的缺失,是城乡之间社会保障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交接困难造成的后果。为此,我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暂行办法》本是对症下药的良方,却在2009年末引发更加汹涌的退保潮。仅2009年12月31日这一天,深圳就有1.8万名农民工排队退保,形成深圳有史以来最大的“退保潮”。在广东佛山,上千名工人与厂方发生冲突,指责厂方故意拖延时间使他们不能及时退保,并进行停工抗议。
上述资料证实,近年来农民工“退保潮”问题非常突出,折射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必要对其作深入剖析。
从参保到退保,亿万农民工在社会养老保险面前表现出的无奈与矛盾,显示出现存养老保险的种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