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飞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市情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1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各国对国家安全观的认识不断深入,重视海洋权益、维护海洋安全被提升到空前高度,以争夺海洋资源和保卫海洋安全为核心的国际海洋权益斗争日益加剧。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安全的战略需要,是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途径。新世纪新时期,我国海洋安全形势深刻变动,海洋权益争端日益突出。“中国面临国际海洋秩序调整和大国海洋战略竞争加剧的压力的同时,周边压力也在不断上升。面对这样一个全球和周边海权竞争态势,中国已经到了从战略规划、政策创新、机制和力量建设等诸多方面切实加强海洋能力的时候了”[1]。
我国历史上曾经创造了辉煌的海洋文化,明代中期开始实行禁海政策,海洋事业日益走向衰落。近代更是海权丧失殆尽,在导致国家衰落的同时,铸就人们头脑中重陆轻海的“大陆观念”。面对新时期的海洋发展态势,我们应当更新思想,提高全民海洋意识,树立现代海洋观念,这是有效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前提。专家呼吁,我国目前流行的国土观念亟待更新,国民尽快树立新的海洋国土观。海岸带、海岛土地及其地下底土资源、内海、领海和海岛上层空间资源、海洋空间资源、海洋水文气候资源、海域中的海洋生物资源、海底矿产资源、海洋能资源、海水及其化学资源、滨海旅游资源、海底文物及其他遗弃物等都是国家国土资源重要的组成部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