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会计学院 吴 蔚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研究制定下发了 《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 防治“小金库”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特殊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巩固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推动中央企业加强特殊资金(资产)的管理。这是国资委首次对央企特殊资金的管理提出规范要求。由此,饱受诟病的央企“小金库”和“特殊资金”问题将有望得以解决。国资委称,严禁将特殊资金用于对外拆借、担保或抵押、质押。通知出台有利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效率。堵塞资金漏洞在“小金库”问题上,相关部门已强调多次。此次,国资委发布《规定》和《通知》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可以看出,国资委这次对企业“小金库” 的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堵塞企业违规的出口。出台《规定》应该与之前中央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在之前专项治理过程中,部分中央企业特别是一些基层子企业,在工程项目“赶工费”、绩效薪酬分配、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等业务处理,以及废旧物资处置、改制上市剥离资产与辅助经营单位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要求不清晰,存在管理隐患。财政部数据显示,自2009年中央正式展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来,3年间全国共发现 “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 亿元,责任追究10429 人。保障“特殊资金”,国资委下发《通知》,意在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资金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