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湖北分行
1994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实行了以分税制为主体的税收制度,在流转税方面体现为分行业征收。其中,增值税主要针对第一及第二产业征收,营业税主要针对第三产业征收。增值税采取“道道抵扣”的征收方式,仅就每一流转环节的“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主要采取“全额征收”的方式,就每一流转环节的“营业全额”征税,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营业税重复征收的问题越发突出,对经济行为的扭曲越发严重,成为制约我国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的桎梏之一。学界、企业界一直在呼吁进行增值税的改革,基本思路是:逐步减少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相应扩大增值税的范围,最终使社会生产各环节都纳入增值税的征收,以解决重复征税,实现税收中性。国家相关部门也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和准备性工作。在各方的共同推动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增值税扩容,逐步减少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可以预见,在“十二五”期间,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将逐步扩大,而营业税将相应减小。
在现行税制体系下,商业银行属金融保险业,主要根据贷款利息毛收入、手续费毛收入缴纳营业税,由于营业税“全额征收”的特点,商业银行缴纳的营业税不能在以后流转环节进行抵扣。
在增值税改革后,商业银行可能会被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