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推进“三会”派出机构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2012-08-15 00:43■王
财政监督 2012年22期
关键词:派出机构编报预算编制

■王 丹

四项措施推进“三会”派出机构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王 丹

近年来,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以“三会”派出机构部门预算审核为契机,采集基本信息,深入分析,积极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一、积极探索,提升非现场监管成效

以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部门预算审核,利用数据分析、资源共享等方式,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强化综合监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做好数据分析工作,通过将预算申报数与上年同期对应决算数、当年对应预算批复数等进行细化对比,先分析变动原因,再现场取证核实,多角度论证预算申报的真实合理性;二是资源共享,实施多方位监管相结合,将部门预算审核与预算执行监督、决算审核、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管理等监管内容相结合,针对前期监管发现的线索和问题,重点核查,提高审核效率,同时,采集整理基础数据,为后期监管奠定基础。

二、建立基础信息库,确保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真实合理

在对“三会”派出机构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审核过程中,按照“科学规范、分类归档、及时更新、方便查询”的原则,对基层单位的基础数据进行全面采集、实地核实、科学整理,初步建立“三会”派出机构综合财政监管数据库。一方面,依据基层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实际情况、机构人员变动情况、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等基础数据,对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真实合理性进行分析审核;另一方面,也将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础数据进程采集归纳,为预算执行等多方位综合监管奠定基础。

三、探索动态监管,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

在对“三会”派出机构报送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时,首先要审查项目编制的合规性,确保项目预算由基层单位据实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其次要区分项目类别,针对经常性专项业务项目、新增基建项目、延续项目以及其他类别项目的编报特点,采取不同侧重点的审查;再次要对项目预算进行统筹优化,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保重点,合理控制年度项目预算规模;最后要抓好项目库建设,后期加强动态监管,跟踪项目执行情况,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结合,督促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

四、明确关注重点,以预算审核全面推开综合监管工作

在全面审核“三会”派出机构申报部门预算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真实性、项目支出预算编报合理性以及预算编制行为规范性的基础上,结合综合财政监管要求,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关注审核:一是关注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编报范围及规模的真实合规性;

二是关注以前年度结余和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情况;三是关注中央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的占用、处置、管理及使用情况;四是关注财政拨款外收入的预算、管理及统筹支出情况;五是关注部门预算编报中涉及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银行账户以及其他资产财务变动状况。

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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