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接触视域中的回族话借词研究
——以昌吉回族话为例

2012-08-15 00:47马媛
昌吉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借词阿拉伯语昌吉

马媛

(昌吉学院中语系新疆昌吉831100)

语言接触视域中的回族话借词研究
——以昌吉回族话为例

马媛

(昌吉学院中语系新疆昌吉831100)

站在回族话的发展历史的角度来看,回族话中的借词,并不像一般语言中的借词那样属于外来语言的借用。严格的说,回族话中的借词,应该既有属于回族先民语言的积存,又有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之间接触后受到影响的痕迹。

语言接触与影响;回族话;借词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社会集团(言语社区)互相接触时,他们所固有的语言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互相接触的局面,语言一经接触,就必然互相影响,就会产生借词,正如陈原先生所说:“两种语言相互接触的时候,最通常发生的现象是借词。借词实际上不只是社会语言现象,而是相近和相异的社会文化互相接触必然产生的后果。”[1]回族话中借词现象的形成,是语言演变中民族心理文化的沉淀。

站在回族话的发展历史的角度来看,回族话中的借词,并不像一般语言中的借词那样属于外来语言的借用。严格地说,回族话中的借词,应该属于回族先民语言的积存。回族先民在由民族母语转用汉语的过程中,把许多民族母语词汇带入汉语之中,形成了现在这种回族话中除了夹杂着大量的阿拉伯语语汇、波斯语语汇外,还有维吾尔语借词、突厥语借词和蒙古语借词等特殊的借词现象。

一、回族话中向外国语借词的基本特征

回族话中的借词,主要指那些用汉语音译的词,也有一些音译合译词,“安拉”(阿拉伯语“真主”),“古尔邦”(阿拉伯语“宰牲”),“胡达”(波斯语“真主”)等,这些音译词融入回族使用的汉语中后,就要服从本民族语言的内部规律,在语音方面,它是按照自己的语音系统汉语化了的。回族教民念“安拉”、“古尔邦”时,用的是汉语读音,有自己的声调,符合汉语声母、韵母相拼的规则,在使用上也符合汉语的语法习惯。由于汉语的名词缺少性、数、格的变化,因此,在阿拉伯语借词、波斯语借词中有这种变化的名词进入汉语以后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特点。

从回族话交际中大量的借词现象可以看出,借用阿拉伯语、波斯语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一)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有其独特的语言风格

1.用阿拉伯语、波斯语的形式是译音,本质是借义。这些阿拉伯语借词、波斯语借词被借用过来后,抛弃了它原有的形态,而是用几个汉字书写标音,并且表示这个词。如用“乌苏里”(阿拉伯语)来代替“大净”等。这些借词在译音过程中汉字译音常常不准确。因为受汉字读音和音节的限制,有些词的译读和原语言的读音有一定距离。

2.在音译的同时,把原义照搬过来使用。因为这些译词中的不少词语,都具有宗教的内涵,不便于用一个相应的汉语词来翻译、代替,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借用它的读音,借用它原有的意义。借用过来的词汇都是意义比较具体的表述概念的实词。这些借词出现在汉语的句子中,并不破坏汉语的原有组合规则,它从属于汉语语法,成为汉语中的一部分。如“这个人多乌巴力”,这个句子中“乌巴力”处在谓语的位置,做了句子的谓语。

(二)回族话中的借词并不完全等同于回族经堂语

借词和经堂语在回族话中分属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关于经堂语的语法特点。这一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研究。一是经堂语由于借用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以及受阿拉伯语语法的影响,而形成的独特的语法现象,如“汉语动词+阿拉伯语/波斯语名词”的动宾结构(做乃麻子、做都哇)、“汉语修饰语+阿拉伯语/波斯语被修饰语”的偏正结构(汉其他布)等。其次是经堂语的语法还保留了元明白话的语法特点,如:

(1)“他命一个押,到在某一棵树的跟前……”(《尔》)25页)。

(2)“一日圣人过在一个坟茔里边,站在两个坟头上……”(《尔》41页)。

(3)“嗣后给衙埋台的日子有了,命令到在天堂的人上”(《尔))78页)。

(4)“牛羊驼雀鸦鸽白翎斑鸠等,从器皿上议了,不把水转的秽污……大小净皆使的”(《尔》41页)。

(1)(2)(3)例中“趋向动词/移动动词+‘在’字构成的处所补语”和例(4)“否定词+‘把’字结构+‘得’字补语”(“的”、“得”近代汉语通用),这都是明显的宋元明语言特点。

二、昌吉回族话中借词和现代汉语一般借词的特征

虽说回族话中的借词最基本的特征是有大量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但属于汉语方言的昌吉回族话又和现代汉语不同:

(一)为了表达的需要,回族话常常取用古代汉语包括近代汉语中的一些词汇。这些词汇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消亡,但却为回族话所留用,并且大多被赋予了宗教文化内容。下面把昌吉回族话中常见的近代汉语词汇在近代汉语中的用法和在昌吉回族话中的用法加以比较。

知感:在近代汉语中表示“知恩感德”的意思。如《儒林外史》第二十一回:“这一门亲,蒙老哥亲家相爱,我做兄弟的知感不尽。”其中的“知感”用为不及物动词,而在现代昌吉回族话中用作及物动词和形容词,表示知恩感谢(真主)的意思,已经被赋予了鲜明的宗教色彩。

麻食子:这是西北常见的回族食品,起源于元代回回食品“秃秃麻食”,元代又写作“秃秃麻失”、“脱脱麻食”等,是突厥语借词。[2]这一词语在近代汉语中经常出现,与在昌吉回族话中的意义基本相同。

使不得:在昌吉回族话中表示“不能,不可以,在教法上所禁止的。”宋元口语中也有近似的用法。如《水浒传》第四十九回:“宋江便道:‘且请大官人上梁山泊躲几时如何?’李应道:‘却是使不得’”昌吉回族话中的“使不得”强调的是宗教禁忌。

搭救:在昌吉回族话中表示“拯救”的意思。在元杂剧中也有近似用例。如《汉宫秋》二折:“他也红妆年幼,无人搭救。”昌吉回族话中的“搭救”中已经包含着丰富的宗教内容。

定然:这个词在宋代就有,表示“必然”的意思。如柳永《长寿乐》:“对天颜咫尺,定然魁甲登高第,待恁时,等着回来贺喜。”在昌吉回族话中表示“真主安排好的,意为必然”,宗教色彩十分鲜明。

打算:在昌吉回族话中特指教徒去世后,真主按其行为好歹而发落。其语源也来自宋元口语,“打算”在宋元语言中意为“结算”。如《元史·刘秉忠传上》:“今宜打算官民所欠债负,若实为应当差发所借,宜……一本一得利,官司归还。”这个词在昌吉回族话中包含着宗教意义。

头口:驴马等牲口。如《元朝秘史》卷七:“你后将蔑儿乞百姓掳了,头口家业尽都与了你。”在昌吉回族话中“头口”具有民族方音的特征。

口到:近代汉语中就有“请尝,请吃”的用法。如《朴通事》:“我奶奶使得我说将来。大娘身子好么?这海菜、干鱼、脯肉,馈婆婆口到些个。”在昌吉回族话中成为日常生活的礼貌语言,主要用就餐时下对上,晚辈对长辈。汉族未见使用这个词。

(二)用汉语语素重新组合成的新词,仅仅为昌吉回族穆斯林所用,不见于汉语之中。如:

托靠:“依仗”、“仰赖”之意,但只限于对唯一的真主使用,如“托靠主赐给你吉祥”。

大能:意为全能、无所不能,专用于描述或感赞真主。如面临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就说“这是主的大能”;对难以理解的奥秘、奇迹,也说“这是主的大能”。

举意:或称“立意”,即表示要从事某项活动的心愿,并祈求真主接受或回赐。张承志《心灵史》:“一想到这部书将有几十万人爱惜和保护,我心里充满了幸福。这才是原初的、作家的幸福。为了夺取他,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任何苦楚都是可以忍受的。我举了意”。

钱粮:回族穆斯林对清真寺固定资产的统称。为了修缮、建造清真寺而集资、募捐也称为“化钱粮”。

(三)昌吉回族话中有一类词,意义和汉语有联系,但意义或扩大、缩小、转移,与原来的意思已经有了差别,而赋予了新的含义。如:

冲洗:指穆斯林淋浴,又称为“做大净”,与汉语原意相比,意义缩小了。

有水:指大净随身或已做过大净,如大净失效或没做过大净,则称“没水”。这两个词与汉语原意已发生了转移。

穿衣:指经学生“满拉”升为阿訇的毕业仪式。满拉在清真寺经堂大学学完规定课程,教长认为已经达到阿訇水平,准许其毕业。经过这一仪式后,方能独自开学设教,与汉语“穿衣”一词已有了很大的差异。

散学:汉语的“散学”意为“放假,放学”。回族话中的“散学”意为清真寺任教的阿訇,不再继续担任该寺的教职而向群众宣布退职的活动。

(四)为了达到和现代汉语不同的目的,回族话在语用方面,尽量和现代汉语避免混同,以免损害意义表达。如:

壮:意思等同于“肥”,但在使用中这两个词是有严格区别的。回族话中只习惯用“壮”表示带脂肪的牛、羊肉及一切可食之肉,而很忌讳用“肥”表达这一概念。因为“肥”字似乎只能和猪肉有关,这是需要十分谨慎的。

宰:语意等同于“杀”。但与“壮”一样,回族人说“宰牛”、“宰羊”,但绝不说成“杀牛”、“杀羊”。“宰”字使用于《古兰经》规定的一切可食肉类,除非像“鱼”这一类无需“宰”的动物。

点香:意思等同于“燃香”,但回族话禁用“烧香”、“香火”之类与佛教有密切关系的词语。

三、昌吉回族话中借自其它语言的借词

昌吉回族话中除了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汉语借词外,还有一些来自其它语言的借词,来自维吾尔语的借词如:

娅娅(姨妈,阿姨),巴巴(爷爷),胡兰曼(不知道),甘兰(笔)。

“巴巴”一词是对有相当宗教地位的人的称呼。这个词使用很普遍,它应该与回族口语中当做“叔叔”意义的“巴巴”是一个词,又同属于语义发生变化了的词汇。汉语的“爷”与维吾尔语的“巴巴”是意义相近的词,但在使用上却有了分别:苏菲派的信教群众称宗教领袖为“爷”,对仅次于宗教领袖的人称为“巴巴”。

还有来自蒙古语的借词,如:卡扎(碗)、疾麻眼(糟糕、坏)以及来自藏语的借词,例如:艾来摆来(摇摆不定,没主意)等。回族与这两个民族在历史上有过密切的交往历史,与维吾尔族还有宗教上的共同联系,而且,在地理上毗邻或杂居。回族话中出现这些民族语言的借词正是语言的相互接触而产生的影响。

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在一个多民族、多语种地区,语言之间的接触和影响是不可避免的,是经济流通的需要,是交际生活的使然。语言之间的接触和影响是丰富民族语言词汇的途径,是增强民族团结的纽带,是促进民族发展和繁荣的因素。回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份子,研究其语言中的借词有助于进一步了解这个民族,加强中华各民族之间语言文化的交流。

[1]陈原.语言和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98.

[2]张安生.同心方言研究[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马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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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469(2012)02-0005-03

2012-02-28

马媛(1984—),女,回族,昌吉学院中语系,研究方向:社会语言学、双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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