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军 张新波
(1、湖南省湘潭市国家税务局,湖南 湘潭 411100;2、湖南省韶山市国家税务局,湖南 韶山 411300)
近年来,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下,各级税务部门采取诸多措施加大了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尤其是“三师”人才培养,国税系统在高层次专业人才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培养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重视和解决。
目前,影响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和管理的因素既有税务组织部门的原因,也与干部个人原因密不可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至2011年,湘潭市国税系统共有硕士研究生11人,占在职干部职工总数的0.98%;“三师”20人,仅占干部总数2%;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和“三师”资格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高层次专业人才尤其“三师”人才为数不多的现状与工作需求明显失调。一是人才分布结构不合理。一方面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各单位每年新进人员偏少,中层干部梯队及人才梯队断层明显,队伍人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高学历教育在基层受限,具有硕士学位、“三师”证书等高层次专业人才基本分布在上级部门,基层征管一线的干部学历层次并不高。二是高层次专业人才稀缺。“十二五”末我省国税系统“三师”及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培养的目标为1221人,占在职干部总数的6.4%,按照省局要求,湘潭市局系统“十二五”末对应比例为7%,“十二五”期间需培养“三师”及研究生以上学历36人,这与当前税收信息管税、税收专业化管理和国税队伍建设实际要求和需要存在明显的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