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耀
(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宇星公路勘察设计院,山西吕梁 033000)
施工中施行招投标是建设单位由于工程量大,交付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来施工、监理,这样也方便了他们的管理。在此就需要比较,选择最合适的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使其发生法律效力。而招标就是签订合同的具体行为。招投标的法律行为包括招标行为、投标行为和最后确定中标人。
1)招标行为是没有法律性质的,它是业主准备对某一项目招标,向一些单位发的一种邀请,各单位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与。2)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行为。作为要约的投标是得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对同一个标只能投一次,不是说你投的次数多就能中标,它是一次性的;投标文件一旦发出,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而且不能撤回;投标人必须对自己的报价负责,如果中标,这个价格将是中标价,业主要依据这个价格来签订合同和付款。3)确定中标人行为是一种承诺行为。是业主对施工或监理单位的一种肯定。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签署完成。
所谓“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在长期的发展中,经过团队之间磨合、协调形成的使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及稳定的超额利润的能力。它是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能力。只有通过有效的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控制等来协调他人的活动,才能更好的协调工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