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东 陶 涛
幸福感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标准和主观偏好对自身生活状态的满意程度所作出的整体性评估,因其直接反映居民个体生活质量而受到学术界与政府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提高居民幸福感已成为政府施政的着力点之一。与此相对应,测度居民幸福感、建立幸福指数、完善幸福评价体系等日益成为学术界重要的研究领域。
对幸福感的研究起始于对幸福的研究。人们最开始研究的是一种 “客观”的幸福水平,即利用国内生产总值 (GDP)、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等经济学指标来衡量幸福程度。但是,用这些描述经济发展状况的指标来反映国民生活质量、测度国民幸福程度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不等同于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幸福感的增加;指标容易受分配制度的影响;指标的衡量范围不包括环境、资源、贫困、休闲等与国民幸福直接相关的因素[1]。为了弥补GDP衡量指标的不足,学者们寻求用新的方法来测度国民幸福。
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 (Paul A.Samuelson)从经济学视角研究幸福问题,他于1948年最先提出幸福公式:幸福=满足 (效用)/欲望[2]。理查德·伊斯特林 (Richard A.Easterlin)在1974年提出:“在国家内部是有值得注意的在收入和幸福之间的正面关系,阶层高的人是一贯地比阶层低的人幸福”,同时,“更高的收入并不系统性地伴随着更大的幸福”[3]。当时对幸福的影响因素分析十分有限。
与此同时,其他学科的学者们也逐渐认识到幸福研究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