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张晓雁
2012年天津节能考核目标分解意见的说明
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张晓雁
本刊讯:“十二五”,国家下达我市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目标为下降18%,比全国多下降2个百分点,分解到年度,年均应下降3.9%。去年,在各区县、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0.70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4.28%,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今年,全市按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安排。在具体的节能考核目标确定上,基本延续去年的办法。
一是继续扩大考核范围。对行业的考核在原有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教育卫生、批发零售业等领域外,又新增对农业单位能耗的考核,主要涉及市经信委、国资委、建交委、交港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委、卫生局、商务委、农委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
二是继续实行总量考核。按照国家“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实行“单位GDP能耗下降和能源消耗总量”双控的要求,对各区县不仅下达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约束性目标,还坚持按照“经济增长所需能源一半靠节约”的原则控制用能总量,同时下达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作为指导性目标。对重点监控耗能企业同时下达万元产值能耗同比下降和能源消耗总量双控目标。

三是继续加强分类指导。在目标设置上不搞一刀切,按照区县、企业单位能耗水平实行分类考核。要求单位能耗低于0.5吨标准煤/万元的3个区县下降3.9%;高于0.5吨标准煤但好于全市平均水平的6个区县下降4.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在1吨标准煤以下的3个区县下降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