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特征性损伤痕迹鉴定摩托车驾车人

2012-09-13 00:43:48唐永强卢继超何泓销
中国司法鉴定 2012年5期

唐永强,卢继超,吴 宣,何泓销,肖 遥,贺 欢

(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四川 成都 610031)

利用特征性损伤痕迹鉴定摩托车驾车人

唐永强,卢继超,吴 宣,何泓销,肖 遥,贺 欢

(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四川 成都 610031)

特征性损伤痕迹;驾车人;摩托车;复杂案件

对道路交通事故中驾车人的鉴定是一项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技术鉴定项目,涉及到痕迹学、法医学、车辆工程学、交通工程学等学科[1]。驾车人的损伤成因的复杂性、损伤痕迹类别的多样性、损伤特征的复合性及所涉专业的交叉性决定了驾车人鉴定的难度较高。面对纷繁复杂的损伤及痕迹,找好鉴定切入点,才能驭繁于简,使工作快速、有效地进行。由本文案例结合笔者以往经验来看,以特征性损伤痕迹为出发点判定驾车人不失为有效之策。

1 案情简介

2011年6月26日21时许,成都市郊县某路段,4人共乘一辆二轮摩托车(珠峰牌,型号为ZF125-C)右侧与一辆逆向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的右侧后部发生刮擦碰撞,造成摩托车上3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委托方要求对摩托车驾车人进行鉴定。

2 检验所见

2.1 车检情况:

(1)二轮摩托车损坏情况:前照灯、仪表盒损毁;制动踏板向后移位,制动踏板外缘、右侧后踏脚外缘附着黑色橡胶粉粒,前防护架右侧外端见黑色橡胶粉粒附着;油箱上有油箱盖凸出于箱体表面。

(2)重型自卸货车痕迹检验情况:第三轴右侧副胎胎肩见一处擦碰痕迹,局部附着橡胶粉粒,呈减层;距货厢后端12~82cm、距地面高129~153cm附着血迹、毛发及人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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