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露
原材料是企业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业企业得以顺利生产的基石和保证。对于大部分的工业企业来说,材料基本以外购为主,但材料在外购过程中经常会发生短缺现象,如何对不同类型的短缺进行账务处理,是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属于销售方的责任,属于运输单位责任,属于无法收回的损耗,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原材料的短缺系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只需作正常的验收入库的处理,即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直接计入采购成本。在实际成本法计价下,入库时按采购成本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X材料(实际采购成本)
贷:在途物质——X材料(实际采购成本)
在计划成本法计价下,实际成本即采购成本,计划成本=实际入库的数量×计划单价,两者的差异计入材料成本差异,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X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X材料(实际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实际>计划表示超支在借方,实际<计划表节约在贷方)
例:6月10日企业从外地购进甲材料500公斤,单价40元,增值税3400元,代垫运费500元,材料尚未到达企业,款项以电汇形式汇出,6月15日甲材料运到,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50公斤,经查系途中合理损耗。
实际成本法下,6月10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