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兆荣
合理医疗是以适应现实经济条件和患者健康消费能力为前提,提供针对患者具体病情实际临床诊断所必须的,医院技术条件可以保证的,符合医疗技术操作常规的各项最优化、最便捷医疗服务及实施服务的全过程[1]。如何更加合理地分配和使用有限的医疗资源,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卫生事业管理者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目前,对于过度医疗概念的界定,尚未形成最终意见,在理论界存在以下几种解释:美国社会学家Vincent认为过度医疗是由于医疗机构对人类生命采取了过多的控制和社会变得更多地依赖于医疗保健而引起的医疗[2]。我国较早提出过度医疗的张忠鲁[3]认为过度医疗是多种因素引起的、过度运用超出疾病诊疗需求的诊断手段的过程。杜治政[4]认为过度医疗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超过疾病实际需要的诊断和治疗的医疗行为或医疗过程,其判定标准包括:①诊疗手段是否超出疾病诊疗的根本需要;②是否符合疾病诊疗的规律和特点;③是否超出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④是否有利于患者的生理、心理的康复,而非损害。
我国学者将过度医疗的主要表现形式总结为经济学表现和临床表现。郭永松[5]认为过度医疗的经济学表现主要有以下3方面:①医疗检查方面,可以用简单方便的检查技术,却使用了费用昂贵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