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雄军
人大制度研究
地方人大对城市区域综合整治的监督方式创新
——以广州市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为个案的研究
□ 廖雄军
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工作的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在社会管理创新的环境下,地方人大如何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地方政府工作的监督,取得较好的监督效果,这是需要认真加以研究的课题。本文以广州市同德围地区的综合整治为例,对这一问题做些分析与探讨。
(一)城市边缘地区存在的社会管理滞后问题
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在本地城市政府财力有限、有关部门重视不够等各种主观与客观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城市边缘地区往往是交通不便、城市基础设施不足、社会管理力量薄弱、民生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较多的落后地区。广州市边缘地区同德围的问题可追溯到20多年前:1990年,同德围被政府规划成大型的住房解困区,开始接收全市的困难户、拆迁户。1996年起,因修地铁和内环路,数以万计的拆迁户从荔湾区的老西关迁来这里。1998年左右,上千名教师也搬进了这里的“教师新村”。原本是一片农田菜地的同德围建起了一栋栋安置房、解困房、周转房、保障房。由于楼价租金相对便宜,同德围也吸引了相当多的外来工入围租住。至2000年底,同德围原有耕地已全部被征用,昔日渔村成为一个人口稠密的新兴小区,至今常住人口30万,相当于一个县城的人口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