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木
河南省科学院质量检测与分析测试研究中心(450002)
水泥的体积安定性是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是判定水泥质量的重要指标,是保证水泥制品、混凝土工程质量的必要指标。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使水泥硬化体分裂,强度降低,甚至引起结构破坏,危害极大。国家明文规定判为不合格品。因此,检测单位对水泥安定性的判定责任重大。如果把安定性合格的判为不合格,会极大地挫伤水泥生产厂家的积极性,如果把安定性不合格的判为合格,会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与安全。
引起水泥安定性不良的化学成分主要有过量的CaO、MgO和SO3含量三个因素,但MgO、SO3的影响均不便于快速检验,因此国家标准对它们的含量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检测检验机构只对引起水泥安定性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过量CaO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方法是按照GB/T1346—2001的标准,检验方法有试饼法和雷氏法两种,仲裁时以雷氏法为准。试饼法是用标准稠度净浆做直径70~80 mm、中心厚约10 mm、边缘渐薄、表面光滑的两块试饼,放在养护箱养护24 h后脱模沸煮,煮后冷却至室温,取出试饼进行判别,如有裂纹或翘曲则安定性判为不合格。雷氏法是把标准稠度净浆装入两只雷氏夹,放在养护箱24 h后,脱模后进行沸煮,煮后冷却至室温,测量两个试件指针尖端间的距离,当两个试件煮后膨胀距离的平均值大于5 mm,且差值不超过4 mm时则判定水泥安定性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