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童旭红
企业集群是指同一产业的企业以及该产业的相关产业的众多企业在地理位置上的集中所形成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群体。其中“同一产业企业”处于核心地位,而“该产业的相关产业的众多企业”则是围绕着“同一产业的企业”而存在或产生的,为之提供相应的辅助性生产或服务,它们处于这一群体的外围,包括上、下游企业、专业化部门、中介组织、大学、研究机构、政府等。
研究集群营销,首先要明确集群营销的主体。朱建荣(2008,11)在研究浙江中小企业集群式营销动力主体中指出,“中小企业集群营销是一项多主体营销活动”,主体包括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关联企业及机构三个主要类型。徐洪波(2010,1)认为产业集群营销的主体是众多的企业与企业或企业与其他相互关联的机构结成的有机整体。开展集群营销的主体不仅可以是众多的企业结成的有机整体,也可以是众多的企业与其他相互关联的机构结成的有机整体。我们认为既然在企业集群中处于核心位置的是那些同质企业,那么集群营销的真正主体应该是同质企业,而其他企业或者组织都是围绕着他们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假设我们将集群营销认定为是以这些企业或组织为主体,那么显然有悖于集群的行业基础与产业背景。相关企业或组织开展的营销服务活动只能是一种服务集群的途径与形式,只有以同质企业为主体开展营销活动才能称为真正的集群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