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田湘波
如何预防公务员考任中的腐败
文/田湘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西方国家治理人事腐败取得成功就是以学习中国科举制为突破口的,它起源于中国科举考试制度。同时,它也是西方文官制度的主要标志。英、美文官制度中的功绩制,也是通过公平考试、择优任用的。英国以考试录用官吏为突破口,确立了文官制度。美国为了革除“政党分肥制”的腐败弊端,也是从此着手的。法国1946年颁布的《公务员总章程》规定,凡适用该章程的公务员必须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才能录用。考任制有统一明确的考试录用标准,可防止任人唯亲、徇私舞弊;公开考试有利于广泛发现人才。
在中国,实行公务员制度以后,录用初进入国家机关,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考试主要有笔试、口试和身体检查。
西方国家为了贯彻考任制度,一般都强调下列三个基本原则:一是机会均等。各国相继规定对报考者要给予均等机会,不受歧视,主要应以品行和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标准。二是公开招考。各种录用考试,都须公告通知、公开进行。三是择优录用。即主要根据报考人的考试成绩,并参考个人资历、学历、品德和健康状况,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