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方
投案纪委的重症治疗专家
文/南方

“我是医务工作者,在我从医27年生涯中,我确实救了不少人的命……今天我站在这里,心情很沉重,我违反了国家的法律,犯了受贿罪,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2012年8月4日,原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孙华在法庭受审时的一段陈述。8月22日他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8万元。作为当地的顶级重症治疗专家,孙华是怎样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呢?
1962年10月,孙华出生在苏北东台县的一个普通家庭,由于自幼目睹了农村医疗资源匮乏之现实,高考那年,获得优异成绩的孙华选择了学医之路,把“救死扶伤”定格为人生的不懈追求。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孙华进入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这是南通市最好的医院。自从进入医院那天起,孙华就一直从事重症医学专业的临床医疗和科研工作,不仅救了许许多多重症病人的命,而且出了许多高质量论文和科研成果。至2012年4月出事前,孙华在职称上已是主任医师,南通大学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他还是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全国委员、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在当地医疗卫生界是公认的、也是唯一的重症医学顶级专家。
1998年8月,孙华以业务上的优势,被提升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处级),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药品的采购和药款的审核签字,这在医院来说是一项不小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