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友兴 姚勇
悬赏广告有悬疑
文/史友兴 姚勇
一家房产开发公司发布悬赏广告,重金为楼盘征名。市民踊跃参加,却只见参赛进程不见奖赏结果。一位参选市民遂以房产开发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严重欺诈等为由,将房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房产开发公司支付征名录用奖金。2012年9月12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该起重金征名悬而不赏引出的法律问题给出了答案。

现年44岁的薛浩民,是江苏省镇江市人,平时喜欢舞文弄墨,常有文字见诸于报纸杂志,大红的各类征文获奖证书也捧回好几本,文学素养和造诣颇高。
2011年9月22日晚,薛浩民吃过晚饭后,像往常一样信手翻开当天的《京江晚报》。翻着翻着,一则“10万重金全城征名” 的标题吸引住他。仔细阅读后,他发现原来是某房产开发公司对外发布征名活动启事的悬赏广告。广告用整版篇幅对外发布征名活动启事,称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三期新楼盘亮相在即,为此举行大型征名活动。启事对案名要求、参与渠道进行了提示和规定,并将整个活动从9月22日开始至11月4日,分成征名比赛时间、初评日期、网评日期和决选日期四个阶段。奖项设置分三级:终极大奖录用奖一名,可获奖金10万元,同时享开盘额外一万元的购房款优惠,获奖者将会被邀请参加新楼盘开盘和颁奖仪式;最佳创意奖五名,针对评选出的前10名案名,主办方将评选出五名最佳创意奖,均可获得奖金2000元,同时享开盘额外5000元购房款优惠,获奖者将会被邀请参加新楼盘开盘和颁奖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