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冬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上海 200233)
从“法律中心”到“社会管理”
——食品安全保障问题新论
丁 冬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上海 200233)
尽管法律之于食品安全保障的作用十分关键,但食品安全保障绝非一个依靠法律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时下媒体对于食品安全事件的密集报道产生了经由“议题限定”的“铭印效果”,在民间话语层面重新激发了简单的重刑主义思维。对法律作用之过分倚重所衍生的“法律万能主义”思维和媒体报道下所衍生的“重刑主义”思维的相互勾连,并无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从决策高层的角度而言,需要跳出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中心主义”思维,转而强化食品安全保障的社会多主体参与的“社会管理”过程。
法律中心;社会管理;重刑主义;食品安全;保障
当法学逐渐成为苏力所说的“世俗而不卑俗”的事业时,法律帝国主义式的思维逐渐浸淫到人们的日常思考之中。刻下的中国,立足于不同的立场、视域以及利益判断,“立法中心主义”和“司法中心主义”都各有自己的市场和受众。“依法治国”、“法治社会”这些华美的大词已经成为人们思考问题时一个潜在的知识背景。“法律与权利”、“法律与秩序”、“法律与正义”,这些激动人心的语词,在作为一个职业群体的法律人的呼号下,更显得激情澎湃。客观论之,从人治时代走向一个言必称法治的时代,确实是一个长足的和弥足珍贵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