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许永标
关于对 土地调查 及其成 果应用问题的若干思考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许永标

土地调查是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基础的基础,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提供依据。根据《土地调查条例》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十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多次强调“调查数据务求真实、准确,要尽可能整合各项检查需求,一次调查兼顾多方面工作”、“要把监管事项,诸如土地违法、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矿业权管理、地质环境等尽可能整合进去,一并开展”、“尽可能反映多方面管理业务信息,并与‘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等监管衔接”。因此,今后对变更调查、调查成果的要求将越来越高,成果的应用范围也将逐渐扩大。目前,调查成果应用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不仅应用于国土资源管理中,还应用于林水、农业等非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在应用过程中已展现了新的特点,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今后在调查要求、调查机制、业务衔接上进行思考和改进。
土地变更调查成果除直接用于土地统计制度服务,还应用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使用等各项国土资源内部管理工作中,同时还应用于林水、农业等其他政府管理部门,主要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