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我国地方立法权扩张的政治后果分析
□罗干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本文以建国以来中央——地方立法权限演变的历史说明地方立法存在的必要性。认为市场化发展和民主化改革是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动力,并以事实和数据剖析了我国地方立法发展的现状,从社会影响角度分析了地方立法权限扩张的政治后果,从保证中央立法权威、党政关系以及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三个方面论证了目前我国立法分权的发展还不能影响到国家的单一制结构形式,因此,应将注意力从关注 “到底放不放立法权”的问题转向 “如何放好地方立法权”的问题。
地方立法;中国立法体制;国家结构形式
中央与地方立法权力关系是国家法律体系建构中无法回避的问题之一。孙中山曾说过“立法权的行使状况标志着政治的运行状况,立法权作用的充分发挥是政治昌明、法治发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伴随着各个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是地方立法的日益活跃。因此,分析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原因、发展的趋势,以及发展的政治后果十分必要。目前,学界大都把我国中央——地方立法权限的历史演变分为“分散,集权,分散与集权相结合”三个阶段,而本文要做的就是从中央——地方立法权限历史演变中;从当今中国的国情中去分析目前地方权限呈扩大趋势的原因;从地方立法实践中分析其发展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