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晨 冯德连
(1.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 233041;2.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近年来,随着生产的非一体化和全球贸易的一体化的趋势加剧,产业集群外部之间的弱联系被发掘,同时全球价值链及其治理模式的研究也逐步展开,大量的相关文献对产业集群在不同的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下升级影响做了理论和实证性的研究,然而其中大部分研究局限于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对地方产业集群总的升级影响,却忽略了对不同类型的产业集群在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下的升级研究。作为依靠传统资源、生产力要素发展起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在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下升级影响更是鲜有学者研究。本文从价值链治理角度出发,希望为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向高附加值环节攀升指明一条道路。
Humphrey and Schmitz(2002)[1]认为全球价值链的治理模式对于发展中国家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是是否能获得市场准入;二是是否能迅速提升企业的生产能力;三是是否能得到公平的收入分配;四是能否能到发达国家的技术支持。
Kaplinsky and Morris(2001)[2]借助政治上的三权分立,将价值链治理的运行分为立法治理(Legislative Governance)、司法治理(Judicial Governance)和执法治理(Executive Governance)三种。 Sturgeon(2000)[3]区分了三种生产网络:权威型生产网络(Authority Production Network)、关系型生产网络(Relational Production Network)和虚拟生产网络(Virtual Production Network)。 Humphrey and Schmitz(2000)[4]依据交易成本经济学和企业网络理论,把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划分为科层制、准科层制、网络制、和臂长市场制(市场关系)。Sturgeon and Lee(2001)[5]以产品和过程为基础提出了商品供应商(Commodity Supplier)、俘获型供应商(Captive Supplier)和交钥匙供应商(Turn-key Supplier)三种类型的供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