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谦
我从未写过家人,我是刻意的。因为我隐约感知到,描写家人的另一个意义,就是揭穿自己,好不容易收藏起来的那个我。但是年已半百的我,是该面向自己了。
我妹妹,一个除了母亲以外,我认识最久的女人。她小我三岁,从小总觉得甩不掉的伴,没有什么不能跟她说,因为她是我童年唯一的同伴。童年家中管教甚严,很少有在外交友结伴的机会,除了上课以外的时间,她是我唯一的同伴。跟她说了什么,也不是可以不担心,因为只要惹她不高兴,所有秘密必然成了她告状的材料。然而童年的我仍然不知悔改地把她当做倾诉对象。个性好强的她就算没听懂,也总会做出知我甚深的精明表情,表示掌握情况,“尔虞我诈”得厉害,令我又恨又怕。这样的关系一直到我初中课业沉重、少有时间与她相处才有了变化,加上青春期使我变成了一个较孤僻的人,两人交流就渐渐少了。那时候的她,转变得较小时候外向开朗,总是忙碌着与各方好友来往活动,我躲在自己的书本与音乐里,房门总是掩上。
后来我出外读书,到台北工作,忽忽十年就过去了。我们各自在自己的青春里,交集更是少了。她在老家是一位颇受欢迎的钢琴老师,偶尔我回南部老家数月,我们都像许久未见的朋友般聊个不停,唯一不会多说的就是爱情进展。也许是性别差异,也许是我们在意识到爱情时,已经分开各自面对,那是我们人生里唯一没有交集的部分。直到一日家庭聚餐,父亲震怒地告诉她:“你不知道世界上,寡妇最多的制造者是警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