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立钧 郭 杰
(1.内蒙古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1;2.中央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北京 100086)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许多企业以浪费资源、牺牲环境换取发展,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的“两高”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更为严重。由于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缓慢,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环境问题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已刻不容缓,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研究课题。特别是进入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环保规划最高纲领的“十二五”以来,环保规划中环境保护问责制度进一步被强化。针对环境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遏制环境污染的经济政策和行业标准,开展了对“两高”行业的清理整治工作。
针对政策实施的影响,国内外学者做了较多研究。何诚颖(2007)运用事件研究法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这一事件对已完成股改的样本公司的影响,认为在股改前后的30个交易日内,股价的市场反应比较显著,但在股改实施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反应逐步弱化;[1]Fleishman(2009)从环境政策角度分析了电力生产效率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讨论政策和规则为电力行业的生产效率和环境效益带来的影响,他的分析结果肯定了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恰当的环境政策和完善的监管体制会……